
香港文匯報訊 樓齡滿30年私樓須進行俗稱「大維修」強制驗樓及維修,當中涉及很多持份者及龐大金額,並牽涉法律及專業知識。廉政公署今日(23日)舉辦首個樓宇管理高峰論壇,主題為「樓宇維修 你我同行」,匯集超過300位與樓宇管理相關的政府部門、監管機構、專業團體、十八區區議會代表、法團組織、業主和物業管理業人士參與,透過高峰論壇作近距離實務交流及分享,凝聚各界力量協作,共同合力解決樓宇維修問題,以達致有效及廉潔的樓宇管理和維修,與市民共建安居環境。廉政專員胡英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及警務處處長周一鳴等擔任主禮嘉賓。
胡英明致辭時表示,近年廉署接獲私營機構貪污舉報中,涉及樓宇管理的投訴佔了很大比例。樓宇管理是市民安居樂業的核心議題,樓宇維修更是社會持續關注的民生熱點,是保障市民日常生活質素、財產、安全的重要一環。

他續指,樓齡滿30年的私人樓宇須進行俗稱「大維修」的強制驗樓及維修,截至2023年底,全港有約2.8萬幢私樓樓齡達30年或以上,佔全港總數約六成;而有多7,700幢大廈在未來10年樓齡達到30年的大維修門檻。
胡英明指,樓宇維修是一個複雜課題,「涉及很多持份者及龐大金額,牽涉法律及專業知識,廣大業主極需要各界協助,這個協助不是單一兩個政府部門或者執法機構可以完成,是需要眾多持份者、專業團體支援,加上業主主動參與,共同努力才可以取得成果。」他希望論壇協助市民解決迫在眉睫的樓宇維修需要。
麥美娟在致辭時亦提到,本來局方都有計劃凝聚各方力量一起做一個樓宇管理論壇的工作,「但你(胡英明)比我快了一步。雖然不能做主辦方,但我們也會大力支持廉署的工作,提升在大廈管理這方面的工作能力和管治。」她續指,政府一直致力推廣良好及有效的大廈管理,民青局團隊尤其是多管齊下方式支援業主。而在法例方面,《建築物管理條例》為業主成立法團制定法律框架,並同時就法團與業主的權力和職責訂定條文,讓業主有所依循,共同承擔大廈管理的責任。
有關《修訂條例》將於7月13日正式實施,主要內容包括規定業主參與重大採購決定、調整審計財務報表的門檻,以及將沒有保存某些關乎建築物管理的文件訂為刑事罪行。各項修訂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加強保障業主的利益和減少潛在爭議,亦透過加強對招標、採購和法團財務管理的監管,提高法團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預防潛在的貪污行為。

她又補充指,在修例過程中,吸納了立法會議員提供寶貴意見,修改了一些《修訂條例》內的法律內容,以確保《修訂條例》能更好地保障盡責履職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和成員,「我鼓勵有心為大廈做好管理工作的朋友,可以很放心跟着這個《修訂條例》參加法團的工作,讓大家能在法例下好好管理重要的資產,即自己的樓宇。」
另外,對於舊式單幢樓宇及「三無大廈」的支援,民政事務總署於今年6月在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及荃灣四區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鼓勵及協助區內「三無大廈」和舊式單幢樓宇業主達成共識,共同聘請同一間物管公司,試行「聯廈聯管」的管理模式,攤分管理費用,讓業主可以較相宜的費用獲得基本大廈管理服務,從而改善居住環境。麥美娟指,希望物管業界支持「聯廈聯管」試驗計劃,透過提供相宜價錢的物管服務,讓「三無大廈」和老舊樓宇大廈的業主可以合理和相宜的價錢聘請專業的物管服務。

高峰論壇分為兩個專題討論環節,第一個主題為「眾志成城 全面支援」,9位來自不同部門、機構、專業團體的講者,逐一剖析樓宇維修過程中可提供的支援、服務及發展路向,內容包括新修訂的《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財政資助及專業意見等。其中廉署防止貪污處首席防貪主任潘德怡表示,廉署正與市建局研究,希望提升市建局的維修工程及顧問公司登記名冊的透明度,以及對有關公司的誠信操守要求,為業主和法團成員提供有用參考,讓他們在揀選相關公司時,能掌握更充份及實用的資訊,作出適切選擇。
第二個專題討論主題是「嚴厲執法 掃清障礙」,由負責打擊樓宇維修的相關執法機構 – 競委會、香港警務處、廉署和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人員,以最新個案及處境分析,講述樓宇管理的不法行為,雷厲執法打擊圍標、黑社會及有組織罪行和貪污等;以及進一步提升物管業的專業誠信和監管,為市民掃除不法障礙,成為穩固的防線。廉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吳兆基向參加者詳述廉署近年兩個涉及樓宇維修貪污的大型執法行動,並分析近年接獲相關貪污投訴個案的主要犯案模式。吳兆基表示,廉署會持續與其他執法部門和監管機構緊密合作,有需要時會採取果斷行動,及時介入懷疑有貪污及不法罪行的維修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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