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23日在記者會上表示,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與相關法律做好銜接,加大全鏈條監管力度,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

2024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漁業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黃海華表示,根據各方面意見,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增加有關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二是增加有關轉產轉業漁民就業創業扶持、社會保障權益維護方面的規定。三是與相關法律做好銜接,加大全鏈條監管力度,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四是明確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隨船轉讓。五是明確個人通過娛樂性垂釣或者手工採集的方式零星獲得水產品的,不屬於捕撈作業;同時明確禁止違規垂釣並規定相應法律責任。六是增加有關加強漁港建設、維護和服務方面的規定。七是完善禁漁區、禁漁期制度,明確禁漁的區域範圍、起止時間和禁止作業類型等,並加強宣傳教育。八是將漁具準用目錄管理調整為禁用目錄管理,同時規定鼓勵、支持使用推薦漁具目錄規定的漁具從事捕撈作業。九是完善法律責任,嚴格規範沒收船舶的適用情形,明確相關違法行為的罰款幅度。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