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新媒體製作)

今日(20日)上午10時許,明愛馬鞍山中學的教職員報案,指發現一名16歲男學生藏有電子煙吸食工具。警方接報經初步調查,以管有第一部毒藥拘捕該名男學生。

據悉,宿舍導師昨日(19日)在宿舍巡邏時,發現涉事學生在為電子煙充電,於是沒收電子煙及向上級報告,並在今日報案。據了解,該學生以往沒有任何毒品相關的不良紀錄。由於學校無法分辨電子煙內含有的成份,所以按既定程序報警處理。其後學校發聲明指,經警方查證,涉事男學生管有的電子煙內含有尼古丁,未有發現涉及太空油毒品。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尼古丁(煙草產品除外)屬第一部毒藥,而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被歸類為藥劑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