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警方「放蛇」捉「白牌車」,扣查兩輛涉案私家車。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鄺福強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今日(16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期間人員於西九龍區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兩名分別46歲及60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扣查,涉案私家車亦被拖走作進一步檢驗。

西九龍警方「放蛇」捉「白牌車」,扣查兩輛涉案私家車。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鄺福強攝)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的牌照亦可予暫時吊銷6個月至12個月,車輛將被扣押直至有關吊銷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