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走路看手提電話的習慣,甚至連過馬路也不願抬頭。不過,今後去澳門旅遊,過馬路最好不要再看手機了,否則可能會面臨300元罰款。

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審議修改道路交通法案,列明行人過馬路時禁止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違者罰款300元。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稱,現行法律規定,行人過馬路時需注意來車距離及車速,並在安全情況下盡快過馬路,而今次修改法案則增加條文,明確禁止行人過馬路時操作或觀看手提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