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被帶署調查。警方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本周日(6月1日)凌晨時分,警方接獲兩名男子報案,指在葵涌榮芳路一酒吧外與數名男子疑因眼神接觸問題爭執,其間遭對方圍毆受傷,有人更自稱是三合會成員。警方到場證實兩名報案人身體多處擦傷,清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成功鎖定3名懷疑涉案男子,並於昨日(3日)聯同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在葵芳邨內拘捕一名外籍男子及兩名本地男子,他們年齡介乎24至31歲,涉嫌「自稱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案件仍在調查中,由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繼續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第20(2)條「自稱三合會社團的成員」罪,如屬首次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如屬第二次或其後就該項罪行被定罪,可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7年。另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條例》第39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可被判處監禁3年。

被捕男子被帶署調查。警方圖片
被捕男子被帶署調查。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