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醫管局今日於立法會回應議員諮詢表示,過去四年醫管局因醫療事故,被索賠個案482宗,賠償金額5,337萬元,庭外和解賠償金額3,018萬元。接獲投訴總計5,398宗,平均回覆時間由四年前的60日提升到31日,超出醫管局訂定初次投訴的目標回覆時間六星期、複雜個案三個月的個案,由128宗減至3宗。醫管局強調十分重視公眾的意見及查詢,設有一個兩層投訴機制,處理病人及公眾人士提出的投訴。所有對公立醫院(包括轄下診所)服務的初次投訴,會交由相關醫院跟進及回覆。

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凱欣議員諮詢相關情況,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書面答覆表示,一般而言,醫管局在收到醫療事故的申索個案,會進行調查,考慮醫學意見及徵詢法律意見後向病人或其律師代表作出回應及解釋醫管局對其申索的立場。醫療服務本質上涉及各種已知和未知的風險,是醫學實踐的現實情況。按個別案件的情況,醫管局會委派公證行或律師進行和解協商。若法庭程序已展開,醫管局會根據個別案件的情況及發展,委派律師作出答辯、搜集醫學及事實證據、進行調解及商討和解等。就所接獲的申索個案,部分申索人會在醫管局解釋後,或經考慮各項因素後,不再就申索繼續跟進。
盧寵茂強調,醫管局一向非常重視其服務質素及病人安全,並設有機制及指引以管理及監察在公營醫院發生的醫療事故。根據個別個案的情況,如有需要醫管局會委任專家小組(例如根源分析委員會或臨床統籌委員會/中央委員會)作詳細分析,找出可能導致事件的成因,並研究及制訂改善措施或優化臨床作業標準和指引,以防止日後再次發生同類事件。醫管局總辦事處亦會每年就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重要風險事件向醫管局大會提交報告,並會向公眾公開報告。醫管局會繼續不時檢視有關機制及安排,並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調整。

而這些申索個案的賠償額由醫管局承擔。由於醫管局須就每個個案的和解事宜保密,因此未能提供個案最高及最低的金額。該些個案的賠償額是由數千元至數百萬元不等。除了保險公司的保費外,醫管局醫療事故保險計劃並沒有其他行政開支。由於保費涉及商業敏感資料,因此未能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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