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總部。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昨日(3日)落案落案起訴兩名印刷公司前職員及其中一人的妻子,控告3人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詐騙該公司委託涉案職員的親屬提供送貨服務並支付運費共約660萬元,從中獲利約120萬元。3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本案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3名被告,分為蘇強(52歲),Bannershop Hong Kong Limited(Bannershop)前助理生產經理;其妻潘寶蓮(54歲);以及張海琪(33歲),Bannershop前送貨部主管。他們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廉署指,Bannershop從事數碼印刷、平面設計及展覽裝飾安裝等業務。案發時蘇強為該公司助理生產經理,負責管理印刷品生產,送貨部主管張海琪則管理將印刷品送達客戶。

2018年2月,蘇強夫婦的姐夫經張海琪推薦,獲委託為Bannershop安排送貨給客戶。張海琪會將相關發票交給公司以支付運費。然而,公司的員工手冊及行為守則列明,如員工的配偶或兄弟姐妹與公司有任何業務洽談,員工須向公司報告及應避免利益衝突。

控罪指,3名被告涉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間,向Bannershop隱瞞蘇強與其姐夫及其妻子潘寶蓮的親屬關係,詐騙該公司繼續委託其姐夫提供送貨服務,並支付運費共約660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人士安排以潘寶蓮的銀行戶口向Bannershop收取運費,並曾將約540萬元透過銀行轉賬予蘇強夫婦的姐夫,而蘇強及張海琪則分別獲分逾80萬元及逾30萬元。蘇強從沒有向Bannershop申報他與其姐夫及潘寶蓮的親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