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今日(4日)落案起訴一名35歲男子4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下午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處前日(6月2日)以涉嫌「串謀恐怖活動」罪拘捕該名男子,以及另外4名(20至38歲)涉嫌協助犯案的女子。4名涉案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昨日(3日)下午簡介案情表示,今年4月29日至5月20日發生一系列案件,有人透過電郵及社交媒體,向警方發放信息,鼓吹支持「台獨」或廢除香港國安法等煽動意圖的言論。5月10日,有人透過電郵報稱會引爆藏在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內的炸彈。5月13日,有人變本加厲,致電警察999報案中心,聲稱同日較後時間會在啟德體育園一個音樂會場地放置炸彈及會引爆,同時鼓吹「台獨」及「港獨」言論。
由於案情嚴重,以及懷疑涉及恐怖活動及危害國家安全,警方國家安全處接手調查,其後鎖定一名相信是案中主謀的35歲中國籍男子,發現他在5月13日利用手機變聲軟件製作聲帶,在紅磡一帶致電999報案,然後將電話棄入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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