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曾因襲擊同居女友、淋油刑毀及毒品被判囚的前港腳,再捲入涉嫌勒索一名女子的案件。消息指卓透過約會軟件與一名女子發生性關係後,昨日(6月1日)竟向對方作出恐嚇及勒索10萬元贖金,才肯歸還女事主早前借出的一隻勞力士地通拿手錶。雙方在天水圍一私人屋苑見面後,有人不憤女事主暗中取回手錶離開追出,惟被女事主的3名男友人制服毆打,終驚動警員到場調查,以涉嫌「勒索」及「刑事恐嚇」拘捕卓,另3名男子則涉嫌「毆打導致身體受傷」被捕。

調查指,案中女事主34歲,被捕的卓耀國(31歲),另3名被捕男子分別姓許(34歲)、姓馬(27歲)及姓曾(26歲)男子。據悉,卓與女事主是一對性伴侶,而卓與該3名男子並不相識。

消息指,上周一(5月26日)卓與女事主透過約會軟件「OMI」認識,並在女事主的住所內發生了性關係。期間,卓向女事主借錢被拒,但女事主隨後同意將她一隻名貴勞力士手錶借予卓。直至本周日(6月1日),女事主想取回手錶,但被卓拒絕,並要求事主支付10萬元作為贖金,以及威脅若不付款會毆打她。女事主因而感到害怕,於是聯繫她的朋友求助,即本案中被捕的3名男子。

當日下午約4時,女事主與卓相約在天水圍濕地公園路私人屋苑見面。至晚上約10時,女事主暗中取回手錶後立即離開,惟在屋苑會所外被卓追上糾纏喊打,其間女事主的3名男友人現身對卓進行毆打,途人見狀報警。警員到場經調查後,將卓和3名男子拘捕帶署扣查。

翻查資料,有「壞孩子」之稱的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過去數年涉及多宗刑事案件。包括2021年2月16日,與女友向華富邨一單位門淋紅油追債被捕,同年6月就三項刑事毀壞罪被判感化令12個月,但他在感化期間尿液樣本屢被驗出有大麻二酚,以及未有依期與感化官會面,遂在同年12月被改判入獄3個月。

另在2022年2月21日,卓耀國再因淋紅油被控14項刑事毀壞罪,被判罪名成立再須監禁4個月。至2022年6月9日,卓耀國因於2021年9月在油麻地炮台街德基大廈一單位內,襲擊當時40歲的同居女友,包括踢女友大腿及箍頸,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卓認罪再被判囚4個月、緩刑24個月,另罰款1萬元。

司職前鋒的卓耀國在香港超級聯賽球隊標準流浪出道,效力過佳聯元朗及富力R&F等球隊。2013/14年球季曾當選香港足球明星選舉「最佳年青球員」,效力香港甲組聯賽球會東區體育會,惟場外其屢次出現紀律問題,因而被稱為「壞孩子」。

天水圍警署。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