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日(6月1日)中午約12時34分,一名男子駕駛一輛電動單車沿沙田大涌橋路單車徑行駛,至河畔花園對開疑為閃避其他單車失控「自炒」倒地,期間電動單車撞到頭輪飛脫,零件四散,男事主倒地頭破血流陷入昏迷,救護員到場為傷者包紮後,他恢復清醒由救護車送威爾斯醫院治理。
據悉,男傷者姓張(37歲),警方事發一度封鎖現場調查,並將涉事電動單車檢走扣查。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條例》,無論於行車道 ﹑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都可能觸犯法例,一經定罪,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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