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持續打擊網約平台上非法載客白牌車(非商業用途私家車)。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今日(9日)在西區打擊非法載客取酬,派兩名便衣警員於網約平台召車,抵達目的地後以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拘捕一名37歲持雙程證內地女司機,以及一名31歲駕駛寶馬的本地男司機。被捕女子同時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兩輛涉案私家車正被扣查及作進一步檢驗。警方強調會持續打擊行動,呼籲市民勿乘坐白牌車,以免發生意外時或無法索賠。


被捕白牌車內地女子持有香港車牌,她使用的青綠色豐田私家車於2019年登記,由公司持有。至於被捕男司機的白色寶馬私家車,是私人持有。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黃嘉穎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載客取酬的車輛必須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6個月。」他提醒市民,乘坐非法載客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時,提供非法出租汽車服務的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可能會因為司機違使用車輛而無法索賠,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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