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有本地販毒集團以免費旅遊或報酬作招徠,在本地招攬俗稱「飛機豬」的販毒成員,安排到海外國家或地區提取毒品再偷運返港。警方毒品調查科經調查,昨日(6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拘捕一對年輕情侶,揭發19歲大專生夥同18歲女友為4萬元報酬,到泰國偷運21公斤海洛英返港,檢獲的毒品市值逾1,480萬元。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裕詠今日(7日)表示,人員昨日早上在入境大堂截查該對剛從泰國曼谷返港情侶,並在海關人員協助下在他們的行李內搜出共60塊磚狀海洛英毒品,遂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將兩人拘捕。兩人分別報稱學生及無業,正被扣留作進一步調查,稍後將控告有關罪名,明日(8日)押解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悉,被捕的19歲青年姓蕭,是一名大專學生;被捕18歲女子則姓洪,報稱無業。案中兩人各自收取販毒集團2萬元報酬,由海外偷運毒品回港。
警方指,販毒集團往往會以免費旅遊或報酬作招徠,引誘特別是年輕人參與販毒。呼籲市民切勿輕易相信或參與這些俗稱可以「搵快錢」的行為,因為這個世界並無免費晚餐,一但被捕,只會斷送前途,影響一生。
警方重申,以任何形式協助販毒,都係違法;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就住從其他國家或地區將毒品以任何形式販運到香港嘅案件,法庭喺判刑時,會將此情況視為加刑因素。希望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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