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22歲男侍應過涉嫌在社交平台發布帖文及相片,內容涉及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今日(4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其手機電腦,以及審視其他搜獲煽動刊物以至控罪。辯方申請保釋被拒,期間被告須還押至6月12日再訊。
被告陳浩騫,報稱餐飲業服務員,被控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X和Instagram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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