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病人近日入院明愛醫院期間,在一名女護士學生為其抹身時,在未經女學護同意下拍攝照片並發布至社交平台,又配以涉及性騷擾用語。警方昨晚(28日)以涉嫌窺淫罪拘捕該名男子,現正保釋中, 現仍需留院,警方已通知院方作相關安排。

明愛醫院昨晚表示,已安排部門代表會見涉事病人作出警告,要求他將貼文移除。院方已就事件報警,並已即時向受影響護士學生了解事件並致以慰問。據悉,涉案男子姓唐,51歲,在港台任職節目客席主持,患有腎衰竭,早前因身體不適入院。對於有指涉事者為香港電台DJ,港台表示,該名人士並非香港電台員工。

警方對有關偷拍行為予以譴責,並呼籲市民應尊重前線醫護人員的私隱及專業。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為了性目的而觀察某人,或拍攝某人;被觀察或拍攝的個人,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上述人士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被上述人士觀察或拍攝,上述人士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