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王僖)香港傳出麥當勞連鎖快餐店疑似職場欺凌的事件。網上昨日流傳一條20多秒的無聲影片,顯示一名身穿麥當勞黑色制服的男職員疑在斥責女同事,甚至三兩度向對方吐口水,嚇得女同事低頭及側面閃避,神情非常驚慌。片段曝光後,旋即引發輿論譴責。麥當勞回應表示關注事件,已即時聯絡相關員工並進行內部調查,嚴肅處理。法律界人士指出,吐口水行為或構成襲擊罪。有人力資源顧問指出,香港普遍存在職場欺凌情況,主要以言語攻擊為主,強調遇到不合理對待切勿啞忍,以免矛盾長期累積,最終爆煲不可收拾。




根據網上流傳片段顯示,現場為一間麥當勞分店,一名穿黑色制服的男職員在清理桌上殘留食物時,突然轉身走近一名站在牆角的女職員面前疑似訓斥,女職員則疑似不服與對方爭論,惟因影片無聲音而未知對話內容。
網民:完全不能接受
影片所見,男職員未幾即激動,疑似連續兩次向該女職員吐口水。女職員被嚇得即時低頭及側面閃避,惟男職員未有停止,再次對準女職員面部吐出一大啖口水,並且伸手不斷指責對方。女職員被吐大啖口水後,不斷低頭撥走頭髮上的口水。此時,另一名女職員上前按牆身開關掣,同時伸手拉着被吐口水女職員手臂疑欲帶她離開,影片至此結束。
事件曝光後,大批網民批評該名男職員涉嫌職場欺凌,直指「好過分」、「完全不能接受」。另有網民標籤麥當勞的官方社交賬戶,促請嚴厲處理事件,「希望麥當勞高層立即報警處理以及嚴厲處分」、「無人想自己個女去返工俾人侮辱」。
麥當勞發言人表示,關注到相關的網上討論,得悉事件後已即時聯絡有關員工並進行內部調查;將嚴肅處理個案及加強紀律培訓,以確保員工享有安心的工作環境,重申對任何欺凌事件一直採取零容忍態度。
港常見職場欺凌多屬言語攻擊
資深人力資源顧問周綺萍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直言,影片中男職員多次以口水吐向同事,超越一般職場欺凌的範圍,已經構成身體襲擊,「如此嚴重的職場欺凌很少見,公司絕不應允許這種行為,要對當事人重罰。」
她指出,香港常見的職場欺凌,主要以言語攻擊為主,但是否構成職場欺凌,需要小心辨別及合理應對。她形容「香港職場壓力大,下屬做錯事時,被脾氣較暴躁的上司斥罵很普遍」。

周綺萍解釋,職場欺凌泛指在工作場所中,個人或團體對同事或下屬,進行不合理的行為,包含言語、非言語詆毀,對同事進行心理甚至身體上的虐待或羞辱。她提醒,當被上司斥責時,須小心分辨是否被欺凌,或者是對方用錯方式「教訓」下屬,兩者的關鍵在於是否無差別?「例如上司對自己和其他同事存有長期的區別對待,即是同類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會被特別嚴厲的斥責,其他同事犯錯就無咁嚴厲斥責,這可能是欺凌。」
同時,她建議懷疑被欺凌時,可進一步自我檢討,「是否自己過敏或存有偏見?有無得改善?檢討完都覺得係對方問題時,都要先等雙方冷靜下來,當大家都氣上心頭時切勿出言頂撞,必須等大家心情平復時作理性交流,要求對方停止任何人身攻擊、侮辱及針對性行為,表明自己底線,通常就會引起對方注意,中止欺凌行為。」如果對方仍無改善,便需要向對方的上級或人事部門反映遭受職場欺凌,要求公司介入處理。
專家:網上「公審」無助消除矛盾
她指出,將被欺凌視頻放網上「公審」是錯誤的處理方式,因為除了無助消除矛盾外,同時會令公司形象受損;「公司迫於壓力當然會處理當事人,但被欺凌的同事亦有可能被僱主標籤為『麻煩人』。」員工亦不應與直屬上司正面衝突,因為公司多數會首先處罰該名下屬,「令本來是被欺凌的下屬,因選擇錯誤應對方式反而受罰。而且公開衝突無助消除矛盾及解決問題,反而影響今後的工作合作關係。」
欺凌者拍片道歉 「男友」:報警處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麥當勞懷疑職場欺凌事件再有新進展,昨晚有自稱為被吐口水女員工的男朋友,在社交平台上載一條約19秒的疑似欺凌者道歉短片,稱吐口水欺凌事件發生於去年年底,但他和女朋友的父親都是昨早看網上流傳影片才知悉事件。昨日下午3時,兩人趕至事發地點附近,找出吐口水欺凌者拍攝道歉片,並表示已報警處理。欺凌者同意將道歉影片放上網。上載者強調,自己知道事件後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其後,上載者再發帖文補充,當事人與家人不希望事情再擴散,希望就此結束。
【律師意見】身體無實際受傷 普通襲擊可囚一年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對於網上流傳麥當勞連鎖快餐店發生男職員向女同事吐口水的懷疑職場欺凌事件,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法律上向人吐口水屬於犯法行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二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四十條普通襲擊罪,一經定罪,可以判監禁一年。
陸偉雄解釋,《侵害人身罪條例》會根據不同程度的受傷而檢控不同罪名,舉例指吐口水行為因為一般不會造成身體實際受傷,或只觸犯第四十條普通襲擊罪;若是向人摑一巴掌導致對方面部擦損、紅腫或有瘀痕的傷勢時,便涉及第三十九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一經定罪,可以判監禁三年;如果所使用的武力導致對方流血或骨折等較嚴重傷勢,則會涉及第十九條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一經定罪,可以判監禁三年,並且不得緩刑。
至於民事索償方面,陸偉雄指出,如果是被襲擊致受傷需要求醫或衣服破爛,當事人可以循民事訴訟向對方索償;但吐口水一般不會造成受傷而需要求醫,衣物亦不會被口水造成破爛,成年人亦較難因為被吐口水造成嚴重心靈創傷或影響,所以較難作出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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