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54歲報稱無業男子,去年11月被警方聯同衛生署揭發在葵涌工業大廈内經營無牌牙醫診所,被搜出大量牙醫工具、儀器及受管制藥物等。被告今日(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從事牙科執業等三罪,裁判官王證瑜遂將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便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需還押。
被告李漢山,承認的三罪,包括未經註冊為牙醫的人從事牙科執業、管有第I部毒藥及管有抗生素條例適用的物質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11月20日,在葵昌中心406室内並非註冊牙醫,而在香港從事牙科執業;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文的規定,管有4個膠袋載有40個小玻璃瓶合共載有73.3克液體內含阿替卡因及5個銀箔紙包裝合共載有50顆膠囊內含加巴噴丁;以及管有/控制《抗生素條例》適用的162顆膠褒,內含鄰氯青霉素,為青霉素的一種衍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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