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虛構事實製作傳單,盲發大量包含詐騙傳單的快遞騙取錢款……記者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依法審理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
據多名被害人陳述,曾收到來自外地的快遞包裹,包裹上是自己的手機號和地址,打開後內容為教育機構因經營不善退費的公告,並附帶QQ賬號。因被害人之前報名過相關培訓課程,以為是正常退費,便添加對方賬號加入群聊。入群後,有工作人員主動聯繫「退費」事宜,並發送網站鏈接和邀請碼,要求下載並註冊指定的App。此後,又在對方引導下注冊其他軟件和證券賬戶,通過轉賬充值提現等方式退款,直到被害人發現無法提現逐漸認識到被騙。
法院查明,2023年5月至7月間,被告人王某某受他人僱傭,非法收受大量公民個人信息數據,虛構「教育機構退費」等事實製作傳單,利用快遞向不特定人員盲發包含詐騙傳單的快遞12萬餘單,涉案錢款共計70萬餘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案證據能夠證實被告人王某某主觀上明知同夥指使其實施詐騙犯罪活動仍積極參與,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鑒於其如實供述且系從犯,對其減輕處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主審法官表示,盲發快遞騙局在各地早有案發,但本案犯罪分子以培訓機構名義退費的形式,大批量向曾有過報名培訓經歷的人發送詐騙傳單,增加了被害人上當受騙的可能性,廣大公眾需進一步提高防範意識。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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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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