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社工陳虹秀和另外3人被控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2020年在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席前罪脫。特區政府律政司前年上訴得直,案件獲發還區院另一名法官重審,其中3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陳虹秀拒認罪受審。案件今日(11日)於區域法院作裁決,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陳虹秀一項暴動罪成立,還押候判。
47歲被告陳虹秀,報稱註冊社工,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聯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陳虹秀事發當日穿黑色上衣,在非法集結的人群中多次以擴音器,向警方大叫「請你唔好開槍」、「請警方保持克制冷靜」,認為被告有意圖以身處現場以大叫等鼓勵方式參與暴動,以及被告並非在暴動範圍工作。據社工註冊局資料顯示,陳虹秀的社工註冊於今年2月期滿,其續期申請審核中。社工註冊局去年向政府提交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名單,已將陳虹秀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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