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劉嘉晉(左)及申文燕(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期間拘捕5名銀行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以18個戶口清洗逾5,000萬元犯罪得益。5人被起訴18項「洗黑錢」罪,分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批准警方的申請,加重各被告25%至33%刑期,終囚33至60個月不等。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劉嘉晉今日(4日)表示,警方2021年下旬接獲不同市民報案,他們分別墮入網上情緣、投資騙案及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並按照騙徒要求將大量金錢轉賬至指定銀行賬戶,以協助調查或作投資。惟騙徒收錢後隨即失去聯絡,報案人懷疑受騙,因此報案求助,總損失金額超過1,600萬元。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分析銀行文件後,發現其中18個涉案戶口屬於5名被告,他們利用18個銀行戶口在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清洗大量不明來歷的黑錢,高達5,000萬元。

5名被告包括4男1女,其中4人早前已經認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5%至33%刑罰,4名被告人被判監禁33個月至60個月不等。同案另一被告的案件,則於昨日(3日)同在區域法院判刑,經加刑申請後,判監50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續指,有見使用銀行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適合案件,向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七條申請加重刑罰。以今次案件為例,5名被告因將戶口給予其他人清洗黑錢,被法庭加刑8至12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日,已經有65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被法庭定罪後加刑,刑期分別增加3至14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