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賀鵬飛)2月27日,江蘇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新修訂的《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辦法》加大對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獎勵,並增設多個獎項和擴大評獎範圍,香港和外國科研人員、機構與江蘇開展科技合作交流也可參與評審並獲獎。其中,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獎勵標準為2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新修訂的《辦法》將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分為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國際科技合作獎五大獎種。據江蘇省司法廳副廳長顧愛平介紹,與修訂前相比,《辦法》進一步強化國家戰略導向,加大對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獎勵,激勵產出更多「從0到1」的原創突破,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設為自然科學獎和科技進步獎,並各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同時,《辦法》補充增加已實際設立運行的「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國際科技合作獎」,並回應科研人員的現實訴求,將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一等獎、二等獎最高限額,由45項、90項分別調整為60項、120項。
江蘇省科技廳副廳長趙建國指出,《辦法》進一步放寬對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完成人的限制,鼓勵本省的單位、科研人員與外省的單位、科研人員積極開展科技合作,營造開放合作的創新生態。同時,進一步鼓勵外國組織來蘇開展研發合作和科技交流,將國際科技合作獎授予對象由「外國人」調整為「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
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倪國強表示,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的評選頻次將由原來兩年評選一次提高為每年評選一次。其中,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獎勵標準為200萬元,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的獎勵標準為30萬元,且獲獎者將免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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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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