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
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早前接獲多宗發生於港島東區的店鋪盜竊案,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經翻查閉路電視及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個以零售店舖為目標的盜竊集團,並於上周三(19日)至昨日(25日)期間展開拘捕行動,先後在深水埗及將軍澳拘捕2男1女越南籍人士,他們年齡介乎24至35歲,涉嫌「店舖盜竊」。
調查顯示,被捕人牽涉區內4間店舖的盜竊案件,被盜的貨物包括食品、日用品等,總值約3.8萬元。3人已被落案起訴合共11項「盜竊」罪,並於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
警方將繼續與不同商戶保持緊密聯絡,宣傳防罪訊息,打擊罪案。警方重申,「盜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九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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