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由囚車送往法院受審。(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黎智英第三十五日出庭自辯作供,控方展示黎與Mark Simon於2019年11月13日的Whatsapp對話紀錄,黎向Mark Simon提及早前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所建議的「須要做的事清單(“What to be done note”)」,指自己認同郭的建議,認為要推舉勇武領袖團以主導整個抗爭示威,並表示自己當晚會與一些抗爭者會面,敦促他們成立勇武領袖團,聯合本地反對派領袖與政府談判。Mark Simon回覆稱會向郭轉達黎的信息。在控方提問下,黎承認自己同意郭的建議,而當晚與他會面的抗爭者包括陳梓華及一些本地反對派人士。

控方續展示2019年11月25日,黎與Mark Simon、郭明瀚、及民主黨元老李柱銘的Whatsapp群組對話紀錄,郭提及他早前建議的「須要做的事清單(“What to be done note”)」,並指其目標是要從建制手中奪取政治權力(“the goal should be acquiring political power over the establishment”),又稱現時的目標是立法會選舉及建立路徑以進入「CE Process (特首選舉) 」(“Goal now should be the Legco elections and a path to getting inside the CE process”)。

控方問黎剛才稱同意郭的建議,是否就是同意上述所指的「須要做的事清單」,黎稱他只是同意要成立勇武領袖團主導抗爭,以免對立法會選舉造成影響。法官李運騰質疑,郭的建議不只是針對立法會選舉,亦針對「CE process」,問黎「CE」是否指「Chief Executive (特首)」。黎聲稱他並不知道甚麼是「CE」。李官再問黎,是否同意郭向他提出政治改革建議,黎沒有作正面回應,稱郭只是提及立法會選舉。法官李素蘭及杜麗冰其後亦問黎對「CE」的理解,惟黎堅稱不知道「CE」的意思。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