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發布《廣州市數據條例》,設專章支持南沙深化粵港澳數據開發合作。(記者李紫妍攝)

(香港文匯網記者 李紫妍 廣州報道)《廣州市數據條例》(下稱《條例》)今天(22日)正式發布,將於2月28日起施行,為數據要素創新驅動廣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條例》涵蓋數據資源、數據要素市場、數據產業發展、數據安全、法律責任等內容,並設專章鼓勵南沙發揮其獨特的政策優勢和區位優勢,在數據要素流通、數據跨境流動、數據基礎設施、數據產業發展等領域先行創新探索。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表示,將通過提升數據出境流動便利化與規範性水平、創新數據服務模式等措施,更大力度推進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建設。

《條例》明確,南沙應以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建設為抓手,培育算力、數據算法、數據加工、數據服務等數據類核心產業,形成數據產業集群,建設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數據應用和數據產業生態。在促進數據跨境應用方面,推動與港澳在商事登記、社會保險、食品安全、醫療健康、商品溯源等營商環境和民生服務重點領域建立數據跨境互認機制,深化數據跨境應用場景。同時強調強化跨境數據安全風險管控,建立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管理機制以及面向企業的數據跨境安全管理指導機制。

南沙下一步將以多措施、更大力度推進試驗區建設。提升數據出境流動便利化與規範性水平,支持區內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專用網絡,以科研、醫療等數據領域為切入口,開通一條數據跨境的「快車道」,同時提升數據安全防護水平;創新數據服務模式,爭取與港澳地區合作打造「前店後廠」的特色數據服務模式,即南沙作為算力資源、數據服務的源頭工廠,協同港澳開展數據託管、融合計算、隱私計算、數據預處理和隱私保護等專業服務。

另外還要做大做優數據領域重大平台項目,如支持全球數源中心的工具化複製推廣;深化數據合作與交流,加強與港澳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的交流合作,如今年將繼續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合作會議;強化數字化人才支撐,推進數字領域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等載體建設,加強創新型、實用型數字技能人才培養培訓等。

此外,《條例》還對公共數據運營機構和其他市場主體的角色定位進行了規定,明確要建立數據要素配置的統計核算指標體系和評估評價指南,同時提出探索數據資產化路徑,推動數據資源入表,要求政府部門通過制定產業政策、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加大對數據資源價值挖掘的支持力度等。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