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跟車男雜工,今日(23日)上午約9時在上水圍文閣村附近工地吊運一批巨型鋼管時,意外遭鋼管擊中頭部重傷昏迷,急送北區醫院證實死亡。警方已將事件列作工業意外聯同勞工處及渠務署調查事故原因。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教育及培訓委員會主席李光昇對意外感到悲痛,除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亦對吊運事故頻生深表關注,呼籲嚴格遵守「333」安全法則,避免同類事故發生。
不幸身亡的事主姓黄(72歲),任職跟車雜工,擁有40多年同類工作經驗,他今日上午開始與另一名雜工及貨車司機,準備運送一批總數10多條的巨型鋼管前往4個目的地,而鋼管每條直徑由33厘米至100厘米,重約200至500公斤,被綁帶固定在貨車拖架上,拖架邊亦有4條木柱阻擋水管墮下。
事發時是男事主到達首一個目的地,即屬渠務署的上水鄉蓄洪池工地卸貨。期間4條巨型鋼管衝突從貨拖架滾下,事主走避不及被擊中頭部倒地,血如注,呼吸急促。司機和另一雜工見狀,立即安排另外兩名工友駕車將事主送往北區醫院救理,涉事貨車則繼運送其他水管前往其他目的地。
惟事主被送抵醫院後已無呼吸脈搏證實不治,院方遂通知警方跟進,最終警員在離現場300多米外的寶運路21號尋回運載鋼管的貨車及吊臂車,當時貨車拖架放有巨型鋼管,吊臂車則放有懷疑用作吊運的木條和搬運帶。期間勞工處及渠務署人員亦到場向工人了解及拍照。
截至本月18日,勞工處今年錄得21宗致命工業意外。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教育及培訓委員會主席李光昇表示,要避免同類事故發生,工作人員進行吊運前,應規劃整個吊運工作的流程及設立危險吊運區,並須嚴格遵守「333」安全法則,即吊高30厘米、停留3秒,讓人可走近檢查清楚有沒有問題,沒問題才繼續起吊;另在危險吊運區3米範圍內不能有人,吊運中的物件亦不可在人員的上空經過。
李光昇亦提醒,所有起重裝置應正確使用及有足夠強度,能承受吊物體之整體重量,使其不致脫落;吊運物品時亦應選取正確之吊掛點,對於重心偏置之物件,應以不同長度之起重裝置吊運,以免重心不穩使物體脫落;外伸支架亦應完全伸出,並確認該位置之地面強度能承受負荷。此外應指派曾受吊運安全訓練的合資格人員負責吊運工作,而起重機操作需運轉圓滑暢順,以免物件劇烈擺動或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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