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警方偵破連串「扮可憐借錢」街頭騙案,昨日(17日)在荃灣區拘捕一名男子,涉訛稱女兒入院為由向好心途人借錢,涉最少21宗九龍及新界區同類案件,涉款逾6萬元;警方呼籲,曾經受騙未報案市民盡快與警方聯絡。
被捕男子姓李(52歲),本地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通宵扣查;案件交由葵涌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馮小曼今日(18日)講述案情指,上周六(14日)晚上11時許,一名19歲女子在葵涌區散步期間被陌生男子以親生女兒入院為由,商借600元坐的士及買食物趕往探望;男子為取得信任,更向女子索取電話號碼及承諾會儘快還錢。女子不虞有詐,透過轉數快向男子轉賬600元,男子隨即離去。約30分鐘後,男子再次聯絡女子要求再借300元,並主動傳送自己身分證相片以博取信任,女子覺得有可疑拒絕再借錢,騙徒即失去聯絡;翌日(15日),女子思疑受騙報警。
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探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收集,昨日在荃灣區拘捕涉案姓李男子,檢獲涉案身份證、手提電話及銀行卡,調查確認其女兒入院一事屬虛構,目的以騙取受害人同情心。探員經進一步調查,再發現被捕人涉及由去年4月至本月另外20宗九龍及新界多區發生的同類案件,13男7女受害人,年齡介乎19歲至34歲,合共損失逾6萬元。警方呼籲,任何市民曾遭人以類似手法騙取財物或金錢,或有相關資料提供,請立即致電3661 2940與調查探員聯絡。
此外,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輕易相信並借錢給陌生人,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亦可瀏覽反詐騙協調中心網頁,以獲得最新騙案手法資訊及警示。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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