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澳洲國會參議院周四(11月28日)通過全球其中一項最嚴格的跨國公司稅務披露法,要求企業報告在41個國家和金融中心的營收及利潤,包含香港、新加坡和瑞士等地,旨在打擊跨境避稅行為。澳洲財政部指出,這些國家和地區「通常與稅務優惠、稅務保密及其他可能促進利潤轉移活動有關」。

《金融時報》指出,新法適用於年度營收超過10億澳元(約50.68億港元)的公司,其中至少有1,000萬澳元(約5,068萬港元)來自澳洲。披露信息將由政府公布,稅務專家指新法為其他國家和地區政府立法改善金融透明度,提供了先例。

漣漪效應惠及低收入國家

非牟利組織澳洲樂施會(Oxfam Australia)的負責人摩根形容該項立法「在全球領先」,「不僅澳洲會受益,因為許多在澳洲營運的跨國公司亦在全球其他國家營運,因此澳洲增加透明度將產生漣漪效應,惠及亟需稅收提供基本服務的低收入國家。」

然而,新法沒有要求公司披露在全球範圍內的營收,因商業組織表示會對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在合規方面帶來過分沉重的負擔。此外,新法亦不包括塞浦路斯、愛爾蘭、盧森堡和荷蘭等低稅率國家和地區。澳洲財政部解釋稱,許多跨國公司均已根據歐盟的公開國別報告指令,接受在該地區的稅務披露政策。

研究機構歐盟稅務觀察站預計,澳洲新法將影響約900間在當地營運的美國公司、180間日本公司、161間中國公司,以及111間法國公司。

《金融時報》表示,不少跨國公司將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國家和地區,以減少稅務負擔,而澳洲長期以來致力打擊利潤轉移活動,要求企業披露他們在這些地方的具體營收狀況。現時包括全球大型礦業公司必和必拓(BHP)和澳最大零售商之一Wesfarmers等,已選擇公開詳細的地區信息,但仍有許多其他公司繼續使用離岸架構,來減輕在澳洲的稅收負擔。

澳洲新法要求披露包括第三方銷售和集團內部交易在內的詳細營收信息,只有相關數據具有國家安全影響、披露會洩露商業敏感信息,又或是違反法律,澳洲當局才考慮豁免。

責任編輯: 梅琬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