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35+顛覆政權案」,共有47人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二(三)條和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4名組織者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在裁判法院認罪,並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判刑,其餘被告不認罪,交付原訟法庭進行審訊。審訊首天,兩名被告伍偉健和林景楠決定認罪,餘下16名被告繼續接受審訊。最後,其中14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兩名被告罪脫。
45名分別認罪及經審訊被裁定罪名成立的被告,昨日接受判刑,4名首要分子中,以戴耀廷判刑最重,判處監禁10年;另外3人判監6年1個月至7年。其餘41名「積極參與者」被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
【特寫】市民拉橫幅高呼:泛民犯民終變犯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 子京)「法庭嘅籌已派晒,請各位離開門口,請離開……」昨日上午10時許,「35+串謀顛覆政權案」已經開庭,仍有許多人因拿不到入庭聽審的籌號而遲遲不願離開。眼見法庭外有出現混亂的跡象,有警員立即在現場高舉一張寫有「所有預留位置已滿 籌號已亦全部派發」的A4紙張,呼籲現場者盡快離開。
對這宗具歷史性的國安大案宣判,連日來已有大量市民和傳媒記者徹夜排隊。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上午9時左右抵達現場時,雖然天空下起小雨,氣溫跌至入冬以來最低的20度以下,但法院外卻是人頭湧湧。而法院大樓外排隊人龍長達一百多米,一度延伸至英華街。
為避免不愉快事件發生,警方在法院外多個主要交通路口進行人流管控,並以鐵欄分隔開行人通道及採訪區。「劍齒虎」裝甲車和爆炸品處理課的車輛在場戒備,而大批身着戰術背心的警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至於進入法院的私家車,則全部經過人手和警犬的檢查。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特別到法院內外視察。
法庭在上午10時開庭後,仍有相當多的排隊市民未能入內。直至10時17分,警方宣布庭內所有預留位置已經爆滿,呼籲民眾盡快離開。
香港文匯報記者看見,有些市民未排隊入內,在欄杆外耐心等待。不到半小時,當法庭的宣判陸續傳出時,這些一直在等候的市民都不禁雀躍高喊,更拉起橫幅高呼「泛民犯民終變犯人」、「禍國殃民沒好下場」等口號。
市民郭小姐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香港人終於等到這場正義的宣判,這一班反中亂港分子被判刑是大快人心!
【特稿】一度囂張無比 終迎各自結局
(香港文匯報記者 齊正之)「D1,120個月;D2,81個月;D3,84個月……」2024月11月19日上午10時許,歷經前後約3年零10個月之久的審訊期,這批一度在香港政壇囂張無比的被告們,終於迎來了他們各自的結局。
距開庭還有一小時,偌大的西九法院四樓正庭已經爆滿。由於被告眾多加上親友以及律師的數量,法院將原屬於旁聽席的6個排位重新分配,原屬記者席的前兩排被改成律師席位,三四排的聽眾席位被改成30個記者席,公眾席則為5個。
部分家屬似法庭常客 輕車熟路
「坐邊個位置可以方便見到被告?」約9時半,大批被告的親屬湧入正庭,部分人似是初次到庭,需要工作人員引領座位。部分家屬則像是法庭常客,輕車熟路找到位置,這包括戴耀廷的妻子和梁國雄的妻子等。
最先進入犯人欄的是林景楠。他身穿深藍色半正式休閒裝,戴深藍色口罩,獨自一人坐在角落。隨後進入犯人欄的是多名女被告,其餘男被告則在庭警的押送下進場。
呂智恆養母激動 圖靠近犯人欄
見到被告入庭,在旁聽席的家屬們紛紛抬頭觀望,部分人更猛地站起,焦急地尋找親屬的身影,尤以呂智恆的養母Elsa最為激動,多次試圖靠近犯人欄不果後,仍不斷向被告打手勢,在庭警再三警告下才坐回座位。
上午10時一過,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和陳仲衡走入法庭並隨即宣判。法官用英文宣讀判詞,45名被告均以編號方式排列,譬如「D1」就是該案首犯戴耀廷,他被判囚10年。
「屠龍案都判23年,10年算係咁啦!」
「D10,78個月;D11,78個月;D12,51個月……」現場除了法官的宣讀聲外,再無他聲,而被告大多是眉頭緊鎖地埋頭閱讀判詞文件,不少被告看後又舉頭前望,但眼神卻相當茫然,不知心裏在想什麼。犯人家屬們雖然並不知道被告編號所屬,但當聽見每名被告刑期均超過50個月,甚至10年時,均顯得憂心忡忡,個別家屬更是悄然抹淚。
整個宣判在15分鐘內完成,但家屬們在庭內遲遲不願離開,希望能與即將正式展開牢獄生涯的被告見多一會。此時,有旁聽者一臉平靜地說:「屠龍案被告都判23年啦,顛覆政權先至10年,算係咁啦!」
從2021年1月6日被捕,經過118天的審訊,「35+串謀顛覆政權案」的各被告均有自己結局。
當人們走出法庭時,天已放晴了!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