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禮願)到底一間位於商場8樓的長者日間中心的消防安全有多大隱患?有安老業人士指,申請成為社區券認可服務機構時,一定要過消防一關,處所要符合社署對安老院舍的走火要求,樓層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即處所離地面不得超過24米,或樓層所在不能在7樓以上,因為樓層過高消防雲梯未必能伸延到達。有測量師指,使用長者日間中心的老人家,行動不便,自理能力較遜色,處所的安全系數必須嚴格執行。立法會議員則批評,涉事長者日間中心罔顧人命安危。
倡規定當眼位貼認可資格供識別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李海達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社署要求社區券的認可服務單位需符合一定要求,處所離地距離限制旨在保障長者在緊急事故時的安全,能有效縮短消防人員前往拯救或疏散的時間。
對有長者日間中心在未符合社署要求下提供暫託服務,他認為事件反映部分營運者或對計劃的要求有誤解,社署有必要給出清晰指引,「究竟這些服務是否需要完全符合安老院舍規管要求?哪些是符合部分要求都可以?」
他建議社署可要求認可單位在提供服務的場所當眼位置張貼出有關認可資格,或發出一個類似優質商舖的標籤,幫助市民作識別。
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鄧家彪直言事件離譜。他說,若在未符消防走火規定的長者日間中心如常接待長者,是罔顧長者安全的惡行。社署對有關機構有一定要求,例如會址不得超過一定高度,原因是消防救援雲梯未必能直達相應的樓層,一旦發生火警,體弱及行動不便的長者又未必能及時疏散,非常危險。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對有長者日間中心在不符消防相關規定下,照樣營業並接待長者極為關注:「有關中心若沒有牌照(認可資格)但經營,若有意外,如火災,極有可能負上法律責任。長者如遇意外,可能不受保險保障。」為堵塞漏洞,她建議特區政府應加強巡查,亦應鼓勵市民舉報問題及作出投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