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院舍助理社監涉嫌在大埔區某院舍性侵殘疾人士被控強姦等5項控罪,受害人分別為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子及一名女子。

案件今日(1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3日,以待法證檢驗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期間還押候訊。
男被告是38歲的宋培基,報稱助理社監,被控一項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子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及4項強姦罪。控罪指,被告涉嫌在今年8月3日,在大埔某宿舍向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男子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另被控於同日及7月某日,分別4次在同一地點強姦女子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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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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