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食品零售商因供應及管有一款虛假聲稱為「匈牙利鵝肝」的中國鴨肝,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罰款三萬元,涉案的二十七包鴨肝亦被充公。
香港海關早前在全港巡查時,在該食品零售商購買一款聲稱為鵝肝的食品,並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結果顯示該食品實為鴨肝。
海關隨後採取執法行動,在該食品零售商旗下四間分店共檢取二十七包同款食品,價值約三千九百元。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責任編輯:
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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