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珠海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經審議表決,通過了《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定中華白海豚為城市吉祥物的決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立法形式確定城市吉祥物,在全國尚屬首次。
中華白海豚是我國現存唯一的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也是唯一以「中華」命名的海洋豚類。目前珠江口海域生活着超過2000頭中華白海豚。珠海海域是中華白海豚分布最密集的區域,是珠江口中華白海豚保護的「主場」。
《決定》強化對中華白海豚的保護及宣傳,明確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中華白海豚及其棲息地保護工作機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通過捐贈、資助、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中華白海豚保護、宣傳活動。
為更好呈現和推介珠海城市吉祥物中華白海豚,《決定》明確,市人民政府應當設計城市吉祥物的視覺化形象,並做好該形象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鼓勵珠海市民和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積極推廣和免費規範使用市人民政府設計的城市吉祥物視覺化形象。
「中華白海豚所包含的海洋元素、生態習性、特點形象與我市的海洋城市特質、綠美珠海生態、溫馨浪漫氛圍、青春活力形象等城市特徵相匹配。」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立法確定中華白海豚為珠海城市吉祥物,可以增強公眾對海洋環境、海洋資源的保護意識。
責任編輯:
梅琬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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