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過野蠻生長的地方金交所,正在加速退場。公開資料顯示,今年來全國至少已有20家金交所宣布關停,包括廣東省、河南省、黑龍江省、山西省、海南省、吉林省、江西省、湖南省等多個省份宣布已實現轄內金交所「清零」。業內專家表示,地方金交所下一步的轉型方向可考慮向更加規範化、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平台轉變。
北金所8月底前終止服務
日前,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下稱「北金所」)發布公告稱,根據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關於北金所退出地方交易場所的通知要求,北金所不再開展包括非上市國有產權轉讓、不良資產轉讓等在內的一般金交所業務,並限期完成存量業務收尾工作。
根據其公告,對於已發布信息披露公告未產生受讓方的項目,北金所將於2024年8月30日17時30分起終止該類項目的信息披露,該類項目同時終止交易;對於公告發布前已產生受讓方但未完成場內交易流程的項目,以及在公告發布後產生受讓方的項目,請於2024年8月30日17時30分前妥善完結或終止在北金所的場內交易流程,辦理完成資金劃轉、交易憑證出具等交易手續,北金所將積極配合市場成員進行場內項目的終止及收尾工作。
北金所表示,按照監管部門要求,自8月30日17時30分起正式終止上述業務服務,並將統一關閉相關業務系統權限,如屆時仍有業務遺留事項的,北金所將無法組織場內交易且無法提供相關業務服務。
公開信息顯示,北金所是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專業化金融資產交易機構,於2010年5月30日正式揭牌運營。北金所是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指定交易平台,是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債券發行、交易平台。官網信息顯示,目前北金所設有債券交易及運營業務、債權資產交易業務、權益資產交易業務、轉股資產交易業務等四大業務平台。
「北金所此舉主要是為貫徹中央和北京市金融管理要求,規範市場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確保金融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具有一定的風向標作用。既表明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亂象的零容忍態度,也為其他類似交易所敲響警鐘,意味着任何不符合規範、存在風險隱患的金融交易行為 ,都將受到嚴格監管乃至整頓。」對此,中國信息協會常務理事、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總的來說,地方金交所關停和整頓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必然結果,未來發展中應當更注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和專業化建設,確保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當前金交所關停和轉型是大勢所趨,也是風向標。」在經濟學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看來,北金所的關停主要是因為監管加強,各地紛紛取消金交所資質,導致部分金交所只能關閉退出或者轉型。
18省市20餘家關停或調整
北金所的情況是近年來地方金交所加速離場的「縮影」。今年7月初,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發布公告稱,為落實國家金融監管要求,四川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動申請退出交易場所行業,不再從事交易場所相關業務。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四川省無合法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存續。在此前的6月21日,包括廣東、廈門、寧波、天津、山西、黑龍江、河南、海南等在內的八地金融管理部門集中發布公告,宣布取消轄區內8家金交所業務資質。
在上述事件之前,今年來已經有兩批金交所集中關停潮。今年3月,湖南省、遼寧省、西安市、重慶市等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率先發布公告,取消轄內金交所業務資質,不再從事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相關業務。5月10日,山東、吉林、江西、青島、深圳等5省市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集中發布公告,宣布取消轄內金交所的業務資質。
從多地公示的批文來看,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明令禁止「無資質」地方交易場所金融化行為,並重申了各類交易所獲取監管牌照、資質的重要性。一是未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或地方金融管理部門依法審批許可,各類地方交易場所經營活動不得金融化、證券化、期貨化,不得超範圍違規違法從事金融業務。二是市場上出現部分名稱中帶有「登記結算」「登記備案」「產登管理」「產權交易」等字樣的市場主體,未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或省級政府依法審批許可,直接或間接為各類非標債務融資活動提供登記備案等服務,屬於「偽金交所」機構,涉嫌違規經營,存在較大金融風險隱患。
對此,朱克力表示,今年以來,全國範圍內地方金交所關停或調整呈現多個特點。一是範圍廣,涉及多個省市;二是力度大,多家金交所被直接關停;三是目標明確,主要針對存在風險隱患和不規範行為的交易所。
其實,針對地方金交所的整頓早已有之。2011年,國務院相繼出台「37號文」 「38號文」,建立由證監會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並明確「未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設立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已建立的交易場所,要按照「誰批誰管」原則,全面清理整頓。同時,明確金交所的審批權限歸入省級政府,並劃定監管紅線。
聯席會議成立以來,針對交易場所進行了多輪方向不同的清理整頓。其中,2018年發布的《關於穩妥處置地方交易場所遺留問題和風險的意見》(清整聯辦〔2018〕2號)明確要求金交所限定業務範圍。2020年12月召開的第五次會議,則明確提出壓縮金交所數量,嚴禁向個人銷售產品及跨區展業。
從瘋漲到離場 轉型之路待考
金交所是由地方政府(省、市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金融資產交易服務平台,主要是為了盤活各地流動性差的金融資產,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2009年3月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4號),這份文件明確規定,非上市金融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省級以上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隸屬關係的限制。2010年5月,第一家全國性金交所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獲批成立。此後多地開始批准設立金交所或者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自出生起大多數交易所便帶有國資背景,這類地方性金交所由省級人民政府監督管理,被賦予了搭建國有資產交易平台的使命。
公開信息顯示,我國地方金交所的數量一度高達70家,包括13家地方金交所和57家地方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隨着獲批設立交易所數量的增多,金交所業務不僅限於資產轉讓、國有資產交易等,還開始承做城投債項目等非標業務,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另外,為解決地方企業融資問題,金交所設立初期,承接了大量城投債項目。
在業內人士看來,早期金交所多由國資發起,經省、市一級政府批准,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這一優勢被P2P平台、房地產企業、地方城投等主體「相中」,大量違規甚至非法的金融理財產品開始通過金交所平台向公眾銷售,金交所的風險也開始逐步暴露。「2019年,『先鋒系』旗下多款理財產品到期無法兌付。2020年,溫州溫都金服P2P案件等,其中都有地方金交所或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身影。另外,不少金交所發布的金融產品通常通過各種不持牌的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線下銷售。但在操作中,金交所的風控實際『形同虛設』」有地方金交所知情人士表示。
朱克力認為,地方金交所曾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過一定作用,但隨着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和監管要求提升,地方金交所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漸暴露出來。「從未來走勢來看,預計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對金融交易場所的監管力度,確保金融市場穩定和健康發展。同時,隨着科技進步和監管手段完善,未來整頓工作將更加精準高效。」朱克力稱。
受訪的專家普遍認為,地方金交所從野蠻生長到黯然離場,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的歷史必然。關鍵是這些離場的「金交所」機構該如何轉型、現有的存量業務該如何清理收尾等。
「對於目前的存量業務,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進行妥善處置,確保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具體來說,可採取逐步清退、資產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等多元化方式進行處置。」對此,朱克力建議,下一步的轉型方向可考慮向更加規範化、專業化的金融服務平台轉變,如提供金融諮詢、資產評估、投融資對接等服務。同時,也可考慮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共同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未來各方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意識,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機制。同時,要積極響應監管部門政策要求,加強合規意識培訓和教育,確保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未來資產交易將逐漸集中到主要交易市場進行,存量業務要麼終止,要麼移交,下一步,金交所將轉型為評估和諮詢公司。」盤和林稱。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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