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電台報道,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強制舉報虐待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建議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特區政府早前提出修正案加強免責辯解及豁免,列明專業人員只會在「情節惡劣」的個案,才有可能面對監禁的刑責。

圖為法案委員會主席、工聯會鄧家彪。(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多名議員發言支持修例,法案委員會主席、工聯會鄧家彪表示,專業人士是有能力判別兒童受虐的風險,並作出專業跟進,若有關人士不舉報、不跟進有懷疑個案,才會抵觸法例,形容這已是社會共識。

他認為,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已是最適當及最值得支持,擔心罰則再加辣會「好心做壞事」,造成濫報情況,分散政府資源調查真正有危機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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