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討論如何發展低空經濟,消息指行政長官已指示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統籌跨部門工作組推動低空經濟,表明特區政府對發展低空經濟的決心和重視。特區政府要積極推動在法規上拆牆鬆綁,還要借鑒內地的成功經驗,與大灣區內地城市深入合作,將低空經濟發展成為惠及本港的新興產業鏈。未來的關鍵,是特區政府要勇於先行先試,可考慮設立試點區域,以邊實踐邊推進的方式,加快低空經濟的落實落地。
低空經濟的應用前景廣闊,從高效的大廈安全檢查、消防拯救到環保地貌調查、緊急物品運送,乃至載人飛行,都蘊含着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然而,香港目前面臨的最大障礙在於法律限制。正如署理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廖振新所言,低空經濟的推行需要確保飛行活動有序、風險可控。為此,特區政府必須積極研究如何在法規、技術要求及空域管理上進行拆牆鬆綁。
具體而言,政府應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協調各政策局及部門,檢視現有法律框架,為低空經濟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同時,可以借鑒深圳等內地城市的成功經驗,制定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低空經濟政策法規,為低空飛行活動提供法律保障。
香港人口密度高,高樓林立,空域和地理環境相對複雜,發展低空經濟有一定難度,但更應看到發展低空經濟的優勢。低空經濟在今年全國兩會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是國家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年大灣區內地城市低空經濟發展更如火如荼,內地的先行經驗足以讓香港參考。深圳作為較早布局低空經濟的城市,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和豐富的應用場景。香港可以借鑒深圳的政策體系、產業鏈構建以及市場開發經驗,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符合自身發展需求的低空經濟策略。
香港還可以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加強政策協調,共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低空經濟協同發展。通過區域協同,可以實現資源共用和優勢互補,共同構建跨區域的低空經濟產業鏈。例如,可以探索跨境低空航線的開通和拓展,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促進大灣區內的經濟交流和人員往來。
另一方面,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法律體系廣受國際認同,在探討立法規管低空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應加強與世界各國各地接軌,積極參與全球低空經濟產業鏈的構建,引進和培育相關產業,從而推動低空經濟在香港的多元化發展。
低空經濟作為新興產業,其發展需要大膽破格的緊迫感。特區政府要探索先行先試,可以在北部都會區等新發展區域設置試點區域。在試點區域內,可以打破現行法規的限制,探索適合香港的低空經濟發展形態。例如可以無人機載貨為切入點,由近至遠、由輕至重,逐步擴大及豐富應用場景。通過試點項目的實施,可以積累寶貴經驗,為後續的立法和監管提供依據。同時,政府還應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及企業的合作,打通發展過程中的痛點和難點,推動低空運輸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培養高素質的低空經濟人才隊伍。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擁有強大的經濟基礎和完善的法律制度,為低空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特區政府應積極應對存在的難點和痛點,通過法規拆牆、借鑒內地經驗、先行先試等措施,推動低空經濟在香港的快速發展。同時,還應加強技術創新、制度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投入,為低空經濟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將香港發展為大灣區低空經濟領域的領頭羊之一,為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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