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警方鑑於屯門新墟一帶唐樓單位經營無牌按摩院情況嚴重,部分更提供性服務,對居民造成極大滋擾亦成為罪惡溫床,遂於昨日(19日)採取行代號「劍舞」的執法行動。期間,成功搗破11間無牌按摩院,拘13名本地女子及1名內地女子(32至57歲),另亦檢獲一批證物,包括廣告牌、按摩床、避孕套、潤滑劑、毛巾及按摩油等。
警方屯門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總督察黃龍今日(20日)表示,被捕女子分涉協助管理賣淫場所、協助管理無牌按摩院及違反逗留條件,已獲准保釋候查。黃龍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經營及管理無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任何人身為處所的擁有人或租客或其代理人,知道處所已經或者即將經營為賣淫場所,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監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
趙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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