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日表示,第二輪公屋入息及資產申報上月底結束,在大約25萬住滿10年需要申報的富戶中,截至前日,已收到超過22萬份表格,佔總數大約88%,現時仍繼續接收表格。羅淑佩說,大約於下星期會向仍未交表的住戶發信,信中會清楚表明,再不交表將假定無意繼續居住,當局會根據房屋條例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房屋署依法依規進行公屋住戶入息、資產申報審查,包括調查可疑公屋住戶的內地資產,嚴格執法打擊濫用公屋行為,致力堵塞審核機制漏洞,確保善用公共資源,維護社會公平,值得支持。

眾所周知,土地房屋供不應求是本港最主要的深層次矛盾,公屋供應遠遠落後於需求,更成為備受關注的民生難題。今年3月底的公屋輪候冊顯示,約有133,200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97,100宗非長者一人申請,合共約230,300宗申請個案,公屋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為5.7年,不少人「等上樓等到頸都長」;另外,全港目前大約有22萬人居於劏房,甚至是「棺材房」,居住環境惡劣,更影響到住戶子女健康成長。相比之下,能夠入住公屋,居住環境改善,生活負擔明顯減輕,安居樂業有保障。公屋住戶按規定準時準確申報財政狀況,是保持公屋住戶資格的最基本要求;住戶若不遵守規定,最終根據房屋條例被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合法合情合理。

公屋是本港社會安全網的重要一環,作為珍貴的社會資源,理應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但是,過去由於種種原因,包括公屋單位數量龐大、住戶眾多,審核住戶的財產狀況所需人力物力大、時間長,有人隱瞞、虛報資產霸佔公屋,有人將公屋單位長期丟空、出租牟利,有公屋住戶高調宣稱坐擁數百萬存款、在內地有物業;更有媒體揭發有億萬富豪、上市公司高管擁有公屋,長期存在「有人無屋住,有屋無人住」的不公平、不合理情況。

如今政府採取切實有效的應對措施,包括加強申報審查、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嚴肅跟進違規個案等,打擊一切濫用公屋行為,發揮必要的阻嚇作用,確保公共資源能夠用得其所。房署收緊申報舉措已初見成效,逾200戶在被要求申報後,主動交回公屋單位,連同其他打擊濫用公屋措施,截至去年12月中,房署成功收回近2,100個單位。本年度可望收回逾2,200個濫用公屋單位,數量將超越上年度,達到近年新高。正如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指出,「公屋並非住戶的資產,而是珍貴的社會公共資源,興建一個新公屋單位需要90萬元至100萬元,若能收回濫用單位,就可出租給更有需要的輪候人士,從而加快輪候時間。」

查核公屋住戶在內地及海外的資產申報,是確保善用公屋的重點工作之一,更能彰顯政府打擊濫用公屋的決心。儘管跨境查核情況更複雜、難度不小,不過房署應迎難而上,先從積極爭取內地有關部門支持配合入手,查核可疑公屋住戶的內地資產,目前透過此方法已收回部分公屋單位。房署要再接再厲,持續優化申報審核機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加舉報途徑,積極跟進可疑個案,多管齊下讓寶貴的公屋資源用於照顧最有需要的基層市民,展示有為政府對市民的責任擔當。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