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針對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輪車、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的行為,以及單車違例事項。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聯同各警區於5月13及14日一連兩日在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展開代號「朝陽」的執法行動。

期間共拘捕32男9女(25至66歲),檢獲25部電動單車及16部電動滑板車。他們分涉「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當中7名男子(25至63歲)涉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送外賣。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6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

此外,人員向78名違規單車人士發出傳票,違例事項包括沒有遵守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單車載人及不小心騎單車等。行動中,新界南總區道路安全組亦向市民派發近300份宣傳單張,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