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當地時間4月23日在一份法庭文件中稱,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創始人趙長鵬在承認違反反洗錢法之後,應在監獄服刑36個月。

趙長鵬預計將於4月30日在西雅圖被判刑,他於去年11月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當時他承認了違法行為,公司同意接受43.2億美元的罰款。

據路透社報道,認罪後趙長鵬以1.75億美元保釋獲得自由,並被允許保釋期間返回阿聯酋。此前,美國聯邦量刑指南規定趙長鵬的最高刑期為18個月,他同意不會對刑期達到這一刑期提出上訴。

最新報道指出,美國檢察官告訴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鑒於趙長鵬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嚴重程度及其後果,有必要判處高於指導方針的36個月監禁。」

美國當局表示,幣安未能報告與哈馬斯、基地組織、伊拉克和敘利亞「伊斯蘭國」(簡稱 ISIS)等指定恐怖組織進行的超過10萬筆可疑交易。檢察官表示,幣安平台還支持銷售兒童性虐待材料,並且是大部分勒索軟件收益的接收者。

美國司法部的一份量刑備忘錄寫道:「此案的判決不僅將向趙長鵬發出訊息,也將向全世界發出訊息,趙長鵬因違反美國法律而獲得巨額回報,這種違法行為的代價必須是重大的,這樣才能有效地懲罰趙長鵬的犯罪行為,並威懾其他試圖透過違反美國法律來建立財富和商業帝國的人。」

(來源:香港中通社)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