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蔡競文)《江蘇省保護和促進香港澳門投資條例》(簡稱《條例》)宣介會今日(11日)在香港舉行,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樊金龍率代表團,向香港工商界人士介紹條例最新修改及相關情況。據宣介會資料,香港是江蘇第一大外資來源地和境外投資目的地,港資在江蘇累計投資企業超3.5萬家,2023年江蘇省與香港進出口貿易總額達223.8億美元。與會人士就條例在貫徹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進言,並對江蘇發展提出意見建議,雙方並希望進一步深化蘇港兩地的合作交流,增加港澳投資者在江蘇投資發展的信心。
樊金龍介紹說,2014年江蘇省率先出台《條例》,2022年7月江蘇省第13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作出修改《條例》的決定。迄今為止《條例》仍是全國唯一一部涉港澳投資的地方性法規,其實施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擴大高水準對外開放重大決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的重要舉措。
《條例》共54條,涉及四個方面,包括對港澳投資的鼓勵和促進,對港澳投資者及港澳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權益保障,對港澳投資保護與促進的政府服務,以及爭議處理與糾紛解決機制。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外委主任委員李國華隨後就條例內容和特點作具體說明。他總結,修改後的《條例》有三大特點:一是聚焦對港澳投資高質量發展的鼓勵和支持,推動高水平合作。條例中明確,港澳投資企業獲得製造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精「小巨人」企業認定的,按國家和江蘇省規定同等享受支持待遇;規定港澳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和修改,保護港澳投資者和港澳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知識產權及成果的轉化應用,平等享受國家和本省的有關政策和服務。
二是在加強產業導向、擴大投資領域,條例充分考慮港澳地區的資源優勢和產業布局,結合江蘇省下一階段的重點發展方向,明確了輸入港澳合作發展的一些重點領域,鼓勵港澳投資者在全省投資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和規劃的實施,以及江蘇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先進製造業基地、雙向開放樞紐的建設。
在投資領域,鼓勵港澳投資者參與江蘇先進製造業集群和優勢產業鏈的建設,參與江蘇現代服務業發展示範載體、試點典型和領軍工程的建設;符合條件的港澳投資者可以按照規定參與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鼓勵港澳投資者和江蘇投資機構依法按照市場化原則,依法聯合設立產業投資。在鼓勵港澳企業轉型升級方面,支持港澳企業綠色低碳發展,開展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包括鼓勵港澳投資者在江蘇設立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
李國華續指,三是提高港澳投資者的要素保障,進一步強化對港澳投資在金融、用地、稅收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例如在在資金要素保障方面,鼓勵金融機構為港澳投資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投資、證券化、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規定港澳投資者與政府投資共建的非營利性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項目,依法以劃撥方式供地。在稅收優惠方面,《條例》細化了國家規定的協定優惠。在創新發展方面,放寬相關專業人才來江蘇工作的條件,為港澳投資在江蘇發展提供更為優良的營商環境。
同場,與會人員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和對江蘇發展的期待,進行了深入交流。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陳建剛,香港特區政府投資推廣署,香港各大商會、在港重點外資企業、駐港中資企業、港資企業總部等共50名政商界人士出席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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