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黃山、盛德文、蘇荣(文) 盧剛昌(圖、視頻)

阻街、佔道經營是香港長期存在的問題,本港地少人多、街道狹窄,尤其在一些老舊的市區,店舖把貨物擺放在街道販賣,有部分店舖更擅自在店前增設石壆(地台)或用金屬搭建平台,增加店舖面積擺放貨物,阻礙市民通行,有時更會衍生意外事故。

大公報記者近日到港九新界多區鬧市採訪,發現有街舖「僭建」出來的地台面積超過11平方米,高出路面24厘米,有輪椅人士指曾被店舖地台撞到「死車」。有立法會議員表示,店舖用地台霸佔門前官地非法經營十分常見,主要是執法力度不夠、違法成本較輕所導致,執法部門應加重懲處,以儆傚尤,還路於民。

圖:大公報記者走訪全港多區,均發現有店舖在門外佔用路面擴建地台,部分用以擺放貨物,令行人路變得狹窄。(大公報圖片)

大公報記者日前走訪深水埗長沙灣道、荔枝角道、桂林街、北河街一帶,發現有近七成店舖門前均有放置木製或鐵製地台,用於經營或擺放雜物,其中桂林街20號一間藥房門口兩邊的臨街位置,各放置了一個高約20厘米的鐵製地台,地台上堆滿了飲料、紙巾等貨物。

佔近半行人路阻通行

位於長沙灣道基隆街轉角位的一間手機店,店門前亦擺放了一個金屬地台,由於店舖位於轉角位且地台延伸出行人道,不少市民需要跨過地台才能通行,如不留神容易被絆倒。

另外,長沙灣道160至190號路段,也有多間店舖在門前放置地台。記者實地測量,發現其中一間店舖的地台超出相鄰大廈出口路面60厘米,另一間更加誇張,地台延伸出行人路80厘米,嚴重影響途人。

新界各區也是店舖阻街重災區,記者在沙田和大圍所見,包括沙田崗背街9號、大圍積德里10號及12號、積壽里4號、大圍道21號及海福花園地下15號等,以上六間店舖均在門口設置大小不一的地台。位於大埔懷義街8號和10號的店舖,門外有一幅闊224厘米、長488厘米的巨型地台,有商舖甚至在原有的地台外再加闊,差不多佔據了近一半行人路。

此外,位於新界北的屯門仁愛堂街4號一間護老中心,門外用水泥瓷磚鋪設了一個高15厘米、長546厘米、闊90厘米的巨型地台,未知是否獲政府部門審批。旁邊麒麟徑亦有食肆店門外設有大型地台,附近的井財街青菱徑疑似違規地台隨處可見,大多數用來擺放餐桌、煮食爐櫃、雜物等。

位於元朗安寧路壽福街轉角位的找換店和僱傭公司門外,鋪設有長約14米的地台,伸出路面約0.5米。該處人流量大,平時有許多長者和學童經過,由於轉角位路窄加上路邊設有鐵欄,不少市民途經時都要左閃右避,有時甚至被迫在地台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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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途人抱小孩遭絆倒

記者翻查過往紀錄,在2015年壽富街和同樂街交界處就發生過途人踢到凸出的地台跌倒摔傷懷中小孩的事故。案發時有關石屎地台已存在多年,政府部門在2013年核實該地台佔用官地,不知何因事隔兩年肇事地台依舊原封不動。

港島區商舖地台霸官地情況不遑多讓,位於筲箕灣工廠街7至9號的地產舖門口,放置一個約35厘米闊的鐵製地台,超出鄰座筲箕灣中心商場門口台階74厘米。西環德輔道西222號一間服裝店舖亦有放置鐵製的地台,與鄰座大廈門口相比,凸出路面51厘米之多。皇后大道西227號地下一間藥房,門口放置鐵製的地台。

記者現場觀察,除了極小部分商舖在鋪設的地台旁寫上「小心梯級」的提示字眼外,絕大部分設有地台的店舖都沒有對途人做出任何提示。

政府回應/跨部門執法 打擊店舖阻街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回覆《大公報》表示,店舖阻街屬街道管理事宜,涉及多個政府部門的職權範圍,執法部門會視乎實際情況,按各自權責執行法例。署方的主要工作是保持環境衞生,一直致力打擊店舖阻街的問題,並會優先處理涉及非法販賣或妨礙清掃街道的個案。若發現有人將物品擺放在行人路作非法販賣活動,食環署會按實際違規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或以傳票形式提出檢控。

經修訂的《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條例》)於去年10月22日起生效,針對店舖阻街的定額罰款金額已提高至6000元。根據紀錄,在去年1月1日至10月21日期間向干犯店舖阻街罪行的違例者共發出749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自去年10月22日新修訂的條例生效後,至12月18日期間,向干犯店舖阻街罪行的違例者共發出16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地政總署回應表示,店舖如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在舖前搭建地台,該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展開土地管制行動,在涉事地台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在限期前停止非法佔用有相關政府土地,否則署方會採取執法行動,如有充分證據,會考慮檢控相關人士。一般署方會優先處理影響公眾安全或構成嚴重阻塞的違例地台。

由去年10月22日至12月18日期間,地政總署按上述條例共向26間店舖就地台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張貼法定通知,當中11宗個案的佔用人在限期屆滿前停止佔用相關政府土地(包括拆除地台),餘下15宗個案的通知限期尚未屆滿。由2023年1月至12月18日期間,地政總署就店舖地台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作出兩宗檢控,涉及罰款均為9450元。

議員建言/加重懲罰 解決亂象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表示,店舖用地台霸佔門前官地非法經營現象非常普遍,主要是執法力度不夠、違法成本較輕所導致。

「一些小販在後巷用個紙皮箱擺攤都不成,一經查處會收到6000元的告票,為什麼店舖用地台霸官地這麼明顯的違規行為有關部門卻視若無睹?」江議員指出,政府部門在執法上需公平性和一視同仁,「我近期收到好多在旺區經營的小商戶,稱在店門前擺個好細的紙盒(做生意)都被票控6000元,但那些門前利用地台一日到黑違規經營的商戶卻相安無事,好明顯執法不公。」

江玉歡表示,香港好多店面積細小租金昂貴,因而利用地台增加營業面積,「商家的經營處境值得同情,但香港是法治之地,有法必依。」江議員強調,政府在加強執法的同時,可以建立數據庫,第一次可以給予書面或口頭警告,重犯則需從重懲處,以儆效尤,「否則個個將罰款當交租,根本難以解決長期積累下的頑疾。」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