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5日裁定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當日通報,債務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該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破產原因。
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創建於1995年,原本是中國領先的大型資產管理公司,總部位於北京。
2023年11月22日,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小程序向投資者發出一封《致歉信》。信中表示,該集團在崗人員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和機制,採取一系列自救措施,努力扭轉經營困境,但成效不及預期,其相關產品陸續發生實質性違約。該集團債務規模巨大,剔除保證金後,相關負債本息規模約為4200-4600億元。初步盡調顯示,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重大持續經營風險,短期內可用於兌付債務的資源遠低於整體債務規模。
3日後,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通報,近期,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對「中植系」所屬財富公司涉嫌違法犯罪立案偵查,對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來源: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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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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