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痛症中心」被指是美容院及健身中心不良銷售手法的進化版,遊走於法律「灰色地帶」,令苦主們申訴無門。

單是今年首7個月,消費者委員會已收到38宗相關投訴,按年激增超過兩倍,最傷個案損失逾30萬元,問題日趨嚴重,惟過去一段時間苦主們走遍海關、警方、消委會、私隱專員公署等政府部門求助,最終仍是有冤無路訴,關鍵是「痛症中心」用四招逃避《商品說明條例》等法例監管,包括拒絕向客人簽合約;即使有合約,也簡陋地列明服務內容及條款,並用非「法人」名義簽約,使合約失去法律效力,加上中心不斷改名「洗白」吸引新的受害人上當,延續騙局。

苦主們促請特區政府盡快堵塞法律漏洞,保障消費者權益,有人說:「就算我嘅錢攞唔返,都唔希望呢類中心透過不斷改名,繼續招搖撞騙呃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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