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紹基)為了進一步吸引人才及資金來港,特區政府正積極釐訂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細節,預期在下周施政報告中公報。今年初財政預算案已提及重推「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讓本港重新引入投資移民。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昨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稱,有關計劃的投資金額要求將較原有要求倍增,其餘框架和申請資格則大致保留。「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2015年停辦,停辦前的投資門檻為1,000萬元,且投資項目不能為物業投資,若投資者翻倍,則投資門檻將升至2,000萬元。
俗稱「投資移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2003年起實施,最初投資門檻為650萬元,到2010年提升至1,000萬元,同時將買樓剔出該計劃的資產類別選項,但有關計劃最終在2015年停辦。為促進本港經濟長遠發展,有關計劃在停辦8年後重啟。政府指出,新計劃的投資額預期會較舊有要求的1,000萬元倍增,即新計劃投資門檻至少達2,000萬元。此外,投資項目中亦不包括物業投資,投資者亦不包括內地人士。而投資資產除金融資產外,也會考慮如初創、創科等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行業。據了解,有關資產類別還可考慮金融科技、生命科技等方面的投資。
吸引更多人才資金 注港新動力
據入境事務處網站顯示,目前投資移民計劃中,可供接納的資產類別包括以港元交易的港股、債券、存款證、後償債項、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等。陳浩濂指出,有關安排目前亦在審視中,以作出更合時宜的調整。他續說,除金融資產外,政府希望新計劃會增加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資產類別,好像創新科技行業,以便可吸引更多新資金和人才落戶香港、為經濟注入新動力的同時,促進本港相關行業發展。
陳浩濂重申,新計劃目標是進一步豐富人才庫,以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以帶動金融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的需求,支持香港資產和財富管理業的蓬勃發展。
帶動金融及相關專業服務需求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在預算案論壇時表示,重啟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不適用於內地人士,其次是投資物業仍然不獲包括在內。至於將投資門檻大為提高,主要是希望有關投資移民能夠將更多資金帶來本港。而有關人士將部分資金投向本港的初創、創科產業,政府是相當支持的。
德勤:可配合家族辦公室業務
德勤中國稅務合夥人潘宗杰認為,政府亦可研究新的投資移民計劃如何與家族辦公室業務配合,目前本港對家族辦公室推行一系列的稅務豁免優惠,以吸引更多家族辦公室在港成立。他料若配合投資移民計劃,能鞏固香港的資產管理中心地位。
美聯移民顧問高級策略總監鄭天殷表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可進一步填補本港人口流失及充實人才庫,但需較其他地區例如新加坡的移民政策更吸引,故認為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門檻不應太高,同時要享有其他人才計劃的福利。
香港原「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內容
計劃的適用範圍
◆ 外國國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 澳門特區居民
◆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台灣居民
資格準則
◆ 年滿18歲
◆ 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的淨資產
◆ 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
◆ 沒有不良移民紀錄,滿足一般的移民和安全要求
◆ 有能力提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香港的生活
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 股票
◆ 債券
◆ 存款證(須先獲得原則上批准)
◆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投資管理的規定
◆ 如資產市場虧損,無須增加資產
◆ 不能取走投資增值收益
◆ 可以在獲許投資資產中轉換
◆ 維持投資連續7年
註:政府於2015年1月15日起暫停接受此計劃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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