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選舉提名期由今日(17日)起至10月30日,目前各政黨都紛紛宣布參選名單積極備戰。這次是完善地區選舉制度後的首屆區選,參選人將如何取得「入閘」提名?優化後的區選如何完善了候選人的提名機制?本文整理了區選提名的相關規定以及改革後的區議會有哪些亮點,讓各位讀者更了解這場與社會息息相關、充分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選舉。
區會組成「4:4:2」
改革後的區議會議席由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會地方選區和當然議員組成;當中委任議員179名、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176名、區議會地方選區議員88名,比例約為「4:4:2」,另加27個當然議員。
2023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將選出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176名)與區議會地方選區議員(88名),提名的產生要求。

其中「三會」為當區的「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和「分區委員會」委員。參選人如欲聯絡「三會」委員以獲取提名,可參考刊載於民政事務總署網站的18區「三會」委員名單。
有意參選人士可向選舉主任、各區民政事務處或選舉事務處索取「提名表格」,亦可到選舉事務處網站下載。候選人須在提名期結束前,親自向選舉主任呈交填妥的「提名表格」及以現金或支票繳付選舉按金3,000元(為免因支票問題以致提名被裁定無效,建議候選人盡量使用現金或銀行本票)。

(來源:香港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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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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