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香港文匯報早前一連兩日「黑工私竇」系列報道,踢爆有疑似無牌床位寓所涉住有非法勞工後,受到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高度關注。記者持續跟進事件,連日來暗中監視涉事單位,昨日上午調查期間無意中遇見入境處及民政事務總署採取執法行動,並直擊他們從涉事大廈帶走4人,包括兩名被捕者及兩名協助調查者。入境處接受查詢時透露,在香港文匯報報道有關情況後,處方人員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目標單位,成功拘捕兩名懷疑非法勞工,並在單位起獲一張偽造香港身份證。民政事務總署就該單位涉嫌被用作無牌賓館床位寓所等事宜進行調查,不排除扣查涉嫌違反入境條例的處所管理人。立法會議員盛讚跨部門行動迅速搗破「黑工私竇」,保障本地工人就業機會。
昨日清晨6時許,香港文匯報記者繼續在深水埗涉事單位外的街道監視,突然遇見一批便裝人員及政府車輛現身附近。清晨時分,突然出現多人,引起記者推測可能與日前香港文匯報黑工宿舍報道有關。至7時左右,現場再有十多名身穿入境處背心及制服人員到場,另有幾名穿上印有「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字樣服裝的人員,由後巷門口進入涉事大廈。
十數名執法人員上門調查
記者隨後以街坊身份上樓查看,在樓梯間直擊身穿牌照事務處服裝的人員正在單位內拍照取證,樓梯及走廊站滿了執法人員,所調查單位正是香港文匯報早前踢爆懷疑為黑工宿舍的單位。記者走近門口,目擊單位內有十幾位入境處執法人員正在搜證,部分執法人員正在盤問住客,其餘則在搜查行李等。
由於單位內執法人員眾多,記者難以數清具體有多少住客在內,只隱約見到廳內碌架床下鋪有一名男子,單位內碌架床擺設與日前「放蛇」調查時基本相若。
為避免影響執法,記者落樓繼續觀察。大約一小時後,有兩人被入境處執法人員由後巷帶離,疑似協助調查。再過多半小時,約8時半,大批入境處執法人員由大廈正門帶走一男一女,兩人均戴上頭套及手銬,隨即上車離開。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執法人員取證完畢後亦在同一時間驅車離開。

單位內檢偽造香港身份證
入境處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在香港文匯報報道有關情況後,入境處執法人員昨日清晨聯同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在深水埗區展開代號「銳破」的行動。入境處人員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一處目標單位,成功拘捕兩名懷疑非法勞工,並在單位檢獲一張偽造香港身份證。同時,入境處積極配合民政事務總署就該單位涉嫌被用作無牌賓館/床位寓所等事宜的調查工作,亦不排除扣查處所管理人。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該處一直致力打擊非法勞工活動,以維護本地就業市場穩定以及保障勞工權益。同時,處方對所有違反入境條例罪行的舉報均會嚴正及從速處理,並會因應不同的情況採取適當的行動,打擊有關違法犯罪行為。今年首9個月,入境處平均每月進行近1,500次反非法勞工行動,比去年的每月平均行動數字增加超過一成。
發言人呼籲市民使用24小時舉報熱線2824 1551、舉報傳真熱線2824 1166、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郵寄至九龍灣宏光道三十九號宏天廣場五樓入境事務處,或登入入境處網址www.immd.gov.hk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牌照處在行動中發現有一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賓館/床位寓所。牌照處會進一步跟進有關個案。如在完成調查後獲得足夠證據支持,牌照處會就個案提出檢控。根據《床位寓所條例》,無牌經營床位寓所的最高罰款為10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萬元,並留有案底。
議員倡設鼓勵機制舉報黑工
(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黑工影響香港工人「飯碗」,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讚揚入境處、民政事務總署行動迅速,搗破「黑工私竇」的行動值得肯定。然而,打擊黑工的行動往往要靠線報,渠道太少窒礙執法成效,建議設立鼓勵性舉報機制,開拓線報渠道,同時加強執法力度及提高罰則,起阻嚇作用。
支持高調執法以儆效尤
陸頌雄相信,香港文匯報今次揭露的個案只屬冰山一角,但一般市民即使知道亦未必有很大的誘因舉報。他指出,過往個案顯示黑工一般從事裝修行業為主,飲食業亦有不少,例如洗碗及初級廚師等,「大企業的地盤比較嚴謹,黑工相對較少,所以都是裝修或建丁屋的工程比較多。」他提醒僱主,別以為僱用黑工可避過購買勞工保險及為員工供強積金令成本降低,「其實法律風險好嚴重。」
他續說,有時甚至是僱主「諗縮數」,故意在發薪日前夕向入境處舉報,僱主最終罰錢了事,但省卻付予黑工的酬勞,計落「有賺」,因此他建議政府對多次被揭聘用黑工的僱主判處監禁,以及具阻嚇性刑罰,他亦贊同政府部門要高調執法,以儆效尤。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平指出,工會過去收到不少有關黑工的投訴,工會擔心隨着工程額增加,黑工問題有可能惡化,支持入境處的執法行動。他解釋,部分聘請黑工的僱主會提供「一條龍」服務,「他們盜用本身有『平安咭』及註冊工人證的本地工人資料讓黑工使用,除非執法人員查問,否則無人知道他們是黑工。」
黃平強調,黑工問題對行業造成很大影響,除了黑工本人沒有勞工保障,「曾試過有黑工在柵架上跌下來身亡,無人承認是僱主」,也令工程質素存疑,因此促請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嚴厲打擊。
【新聞背後】記者獨闖黑竇 食住數日踢爆
(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前入住一間有16個床位的無牌公寓數日,發現其中最少六七名住客疑似是黑工。有人說漏嘴向記者承認持14天有效期的簽註來港。調查亦發現他們集體行動,由一名「蛇頭」以打游擊方式,帶各人在不同工作處所炒散(打散工)。當簽註到期便返內地續證,「過冷河」期間疑由另一批新來港的黑工入住,使宿舍輪流有不同黑工入住,寓所經營者每月穩賺6萬元租金。

該套420平方呎有兩房一廳兩廁的單位,客廳有3張碌架床,即6個床位,屬男女混住。

此外,兩間房分別劃作男生宿舍及女生宿舍,各提供4個床位,另外廚房被改作臥室提供2個床位,換言之全屋有16個床位。根據《床位寓所條例》,12個或以上床位的宿舍/籠屋須申請牌照,惟全港僅7個持牌床位寓所在名單上,未見該單位榜上有名,疑是無牌床位寓所。
疑似黑工的住客向記者透露,他們是以打游擊式炒散,總之哪兒缺人就往哪兒做替工,並有「蛇頭」與僱主接洽及安排交通,多數從事裝修工程及飲食行業。
【專家之言】容留非法勞工 或犯教唆慫恿罪
(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香港文匯報早前踢爆一間設有16個床位的疑似無牌公寓入住非法勞工,入境處及民政事務總署昨日到有關處所巡查,當時有4人在場,當中兩人疑是黑工。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執業大律師馬恩國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床位寓所條例》規定提供12個或以上床位或籠屋的住所必須領取牌照,故該公寓只要擺放有多於12張床位,及有證據顯示用作經營,已屬違法,不會因為沒有足夠人數在場而無法檢控。「公寓經營者可能會辯稱,床位不是用來瞓人,是拿來放東西云云,但法官未必會相信,放東西一般會用櫃子,這些理由未必合乎情理。」
主事者及參與人最高可判囚7年
容留非法勞工,寓所營業者是否另涉犯罪?馬恩國解釋,如果經營者明知入住者是非法勞工,就有可能觸犯普通法下的協助及教唆犯罪,根據相關條例,除干犯罪行的主事人外,其他人(包括寓所管理人、「蛇頭」等)協助、教唆、慫恿或促使主事人犯罪,都屬有份參與犯罪,最高可判罰7年刑期。「公寓經營者有機會從他們登記的證件、逗留期限,或者談話內容等,知道他們是在港從事非法勞工,比如談天內容涉及某些工作,每月定期過來入住等等,這些都可疑,店主應該知道,是有機會被檢控的。」
若未能在工作處所拘捕疑似黑工,又能否以違反逗留條件起訴?馬恩國認為可從違反居港條件着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者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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