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周紹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涉嫌違規經營,有虛擬資產業內人士指出,香港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今年6月1日生效,然而香港證監會就申請虛擬資產交易牌照上給予一年過渡期,即由今年6月至明年5月,營運商不可推廣,但可照常營運,這有機會成為法律漏洞,讓無牌的虛擬資產中介人或交易平台的不法分子從事詐欺活動。業內人士認為,監管機構在目前的過渡期間,有必要採取措施將風險降至最低,可採取包括加快發牌速度,以及向市場披露牌照申請者的資訊,令投資者分辨過渡期內申請者的獲發牌照進度,再決定是否照樣幫襯可能最終不獲發牌的營運商。
根據證監會披露,今次JPEX的罪狀之一是聲稱已向證監會遞交牌照申請,然而證監會指從未收到其申請。熟悉虛擬資產交易的陳廷謙律師昨向香港文匯報記者指出,反映證監會在向市場披露牌照申請者的資訊方面有改善的空間。他指出,今年6月1日實施的全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由於有一年過渡期,或有機會成為市場漏洞,令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如果管理不當,過渡期可能會帶來一定風險。
教育大眾警惕可疑平台風險
陳廷謙表示,為解決上述漏洞,證監會加快發牌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其次是提高透明度並提供有關交易平台領牌流程的明確資訊。建議監管機構可公開哪些平台已經提交牌照申請的資訊。此外,監管機構應明確概述並向公眾公布此類平台的某些不合規領域、發牌要求,以及強調平台在新框架下必須遵守的具體方面。這種透明度使投資者能夠做出明智決定,並有助識別任何可能違反監管準則運作的平台。
陳廷謙續指,在過渡期間加強對交易平台的監控可以幫助識別任何可疑活動或潛在的詐欺行為。監管和執法機構可以分配更多人力並採用人工智能(AI)等先進技術以及時發現和調查任何不當行為。此外,教育大眾了解與可疑交易平台相關的風險並提供如何識別和避免這些風險的指導也至關重要。監管機構可以透過宣傳活動、教育材料及與消費者保護組織的合作來實現。
一年過渡期合理 助「汰假留真」
勝利證券(8540)是香港首家獲證監會發牌、可向香港投資者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的華資證券商。勝利證券執行董事陳沛泉昨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審批一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需時,一年的過渡期合理,如果審批時間太短,可能又會被市場認為審批程序太兒戲。他指出,一年時間正是業界「汰弱留強、汰假留真」的階段,是一個市場發展的必然經歷,一旦將行業完全納入監管,將有助香港在虛擬資產交易上的發展及競爭力。
另外,陳沛泉認為,證監會在便利市民查察持牌平台上,可以做得更多,例如在其網站當眼位置上放置超連結。市民目前可點擊https://apps.sfc.hk/publicregWeb/searchByBa着locale=zh,在證監會網站上查察持牌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
JPEX事件顯幫襯持牌商必要性
陳沛泉又指,今次JPEX事件對正常做虛擬貨幣買賣的人士,其實並無影響,他更看到資金近日繼續流入虛擬貨幣。他指出,今年6月證監會正式將虛擬資產營運商納入監管後,首次大型的執法行動,經傳媒大肆報道,將會令本港市民清楚地了解到,選擇持牌交易商的必要性。
港目前僅有兩間持牌虛資平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JPEX網站聲稱自己是「一間持牌,並受認可的數字資產、虛擬貨幣平台」,惟據證監會資料顯示,目前香港只有2間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分別為OSL數字證券有限公司旗下的OSL Exchange,以及Hash Blockchain Limited旗下的HashKey Exchange,不過現有牌照僅允許服務專業投資者。
另一方面,傳統證券商亦可透過向證監會申請「升級」原有的9號牌照,獲同意後便可向客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惟虛擬資產交易仍只限於服務專業投資者。勝利證券為首家獲證監會頒發虛擬資產交易、諮詢和資產管理服務牌照的持牌金融集團,目前該行只是接駁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OSL,投資者只經該行買賣有關交易所的加密貨幣。勝利證券現時持有證監會1號(證券交易)、2號(期貨合約交易)、4號(就證券提供意見)及9號(資產管理)的虛擬資產升級牌照。
業者:需配合全新監管技術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周紹基)營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iSunCrowd董事長陳平昨對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虛擬資產是「7×24小時」運作,亦不受國家和地域限制,單單採用傳統的金融機構發牌制度和法規來規管虛擬資產是不足夠的,監管機構需配合全新監管技術才能有效保護投資者,因虛擬資產的推介更多是在香港境外進行,但香港投資者透過互聯網也能輕易接觸。
不應將「持牌」等同「絕對安全」
他同時提醒,傳統的持牌金融機構亦經常發生盜竊或虧蝕客戶資產等事件,「持牌不持牌」與「是否安全」沒有必然關係。即使將來有交易平台獲批牌照,市民亦不應將「持牌」視為等同「絕對安全」,不應抱持「有牌就不會詐欺」的觀念,避免「持牌」成為侵佔客戶資產的「擋箭牌」。
陳平指出,JPEX作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但向用戶推銷「理財服務」,可說是「不務正業」。投資者應留意虛擬資產服務供應商的業務範圍、信用、歷史表現、客戶權益保障,以及用戶與交易平台之間的合約內容等。
勝利證券執行董事陳沛泉也提到,按證監會的法例,無牌虛擬貨幣交易商自今年6月以後,是不可以對外推廣,以及吸納新客戶,即使有關交易平台已遞交牌照申請,也是不被容許,「如果又無牌照,又繼續做宣傳,這肯定有古怪。」另外,持牌的交易平台及中介人,均不可就虛擬資產提供衍生合約、孖展融資等服務,也不會有利息收入。他直言,若有公司以此作招徠,市民基本上可以斷定有關公司屬無牌經營,「幫襯他們是不會獲得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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