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經濟」成為全城熱話,商界、學者、政黨紛紛為發展「夜經濟」出謀獻計。特首李家超表示,在推動經濟活動方面,政府最主要是帶領民間去做,希望無論日間或夜間經濟都推動起來,並會適時公布夜間經濟活動計劃詳情。本港應遵循「政府搭台、民間唱戲」的模式,政府將發展「夜經濟」納入城市規劃和產業政策之中,設立「政府民間共管」的統籌協調機制,為重振「夜經濟」創造鼓勵創新的經營環境,鼓勵商界踴躍參與、各出奇謀,吸引市民、遊客趨之若鶩,打造具香港特色、可持續發展的港式「夜經濟」。

本港曾經是聞名遐邇的「不夜城」,重振「夜經濟」有扎實的基礎。不過,以往政府強調市場主導,本港的「夜經濟」都是由市場需求帶動下自然發展壯大,例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大笪地」以至八九十年代的蘭桂坊,其興起、蓬勃乃至隨社會經濟發展轉趨平淡,政府都甚少干預。其實,「夜經濟」也是經濟發展、產業發展的一部分,必須符合經濟規律、具有經濟效益才能持久,而在產業生態出現重大變化的背景下,「夜經濟」的重塑離不開政府的規劃、引導。

參考其他「夜經濟」活躍城市的經驗,當地政府並沒有把「夜經濟」視為權宜之計,而是納入城市發展規劃和產業經濟的中長期策略之中。英國倫敦自1996年起把夜間經濟納入城市的發展戰略,現時更視其為第五大經濟產業;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市2012年任命了全球首位「夜間市長」,並聘請業界專家指導制定夜間產業策略;之後倫敦、柏林、利物浦、紐約均委任「夜間市長」、「夜間區長」或組織委員會等專門行政機構來負責夜間活動的決策、統籌和管理事宜;上海市2019年頒布《關於上海推動夜間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制定完備的夜間產業布局;2019年在《廣州市推動夜間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廣州市再頒布「培育羊城夜市先行區」的指導文件,提出18條促進夜間消費的具體措施。

有本港學者也指出,政府近期呼籲商場延長營業時間、籌備「香港夜繽紛」系列活動,正是政府主動聯手業界在供給端創造需求,在重振夜經濟上邁出的一大步。然而商場延長營業時間涉及多方面的成本,商戶也要增加成本,但如果生意額無明顯增長,最終也會熱鬧過後一切打回原形。所以,如要「夜經濟」為香港長遠帶來經濟效益,需針對香港服務業的結構性、整體性問題去尋解決方案。

本港發展「夜經濟」要作長遠打算,政府應充分汲取市場及業界聲音,與時俱進制定符合本港實際情況、具有本港特色的「夜經濟」發展規劃,籌辦具有品牌效應的標誌性活動,創造更多「夜經濟」亮點;設立由政府、業界共同組成的協調機制,提供指引和援助,從提供場地、完善基建設施、優化行政管理、提供分時段便利等各方面入手,加強軟硬件配套,搭建振興「夜經濟」的平台,妥善解決交通、噪音、衞生、治安、市容等問題,平衡發展「夜經濟」與市民生活、社區環境的考量,形成令「夜經濟」持久活躍的良性循環。

發展「夜經濟」商界是主體,本港「夜經濟」的成敗繫於商界、民間能否發揮創意,提升「夜經濟」的吸引力。近年各地注重引入文化創意、體育、觀光、科技等新元素,打造新鮮體驗吸引人流,維持「夜經濟」的熱度。民建聯倡議發展夜間體育賽事活動,支持運動團體在夜間舉辦城市運動活動或賽事,包括滑板、霹靂舞及三人籃球等,吸引市民、遊客觀賞比賽,刺激周邊餐飲零售服務,創立以運動為核心的新消費模式。事在人為,政府全力推動、民間積極參與,本港「夜經濟」前景可觀、大有可為。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