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及海洋公園保育基金人員解剖鯨魚屍體,以調查死因。海洋公園供圖

(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倩)一條8米長的鯨魚在香港海域逗留,近日被發現死亡,香港漁護署、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及城市大學專家昨日繼續在萬宜水庫西壩解剖鯨屍,以調查其死因。參與解剖的城市大學傳染病及公共衞生學系助理教授葛展榮初步分析,表示鯨魚表面有兩個傷口深到見骨,有可能受感染,大大減低其存活機率。海洋公園相信鯨魚可能是受到船隻的螺旋槳撞擊而致死。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下午會見記者時表示,今次事件在處理上存在諸多困難,包括追責上法例有限制、設立禁船進入區難度高等,但表示特區政府會檢視法例,日後作出合適修改。

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初步採樣及解剖過程已完成,獸醫及化驗所團隊由前晚工作至昨日凌晨,再於昨日上午繼續。

◆海洋公園專家解剖鯨魚屍體,研究確實死因。

他透露,鯨魚身上的新傷口位於背鰭前方,面積及深度較大,已取傷口樣本、內臟組織、鯨鬚以及生殖器官化驗。他表示:「鯨魚有可能是受到螺旋槳的撞擊以致死亡。」

祝效忠進一步根據過往的個案歸納鯨魚三大死因,其一是鯨魚本身的內臟存在病變;其二是海洋環境對其造成傷害,例如誤食海洋垃圾;其三則是受到船隻的撞擊,「團隊已打開鯨胃部檢查,裏面並無外來物及海洋垃圾,排除是海洋環境造成傷害。」他們已從鯨魚屍體抽取樣本送到外國進行進一步化驗,檢查牠是否有病變。

冀事件可引起市民關注海洋生物

負責進行影像解剖的香港城市大學海洋動物影像解剖研究組,前晚起檢驗鯨魚屍體。城大傳染病及公共衞生學系助理教授葛展榮及其團隊指出,今次在香港水域出沒的可能是布氏鯨或其亞種艾氏鯨(Eden's whale),但要透過形態學及基因分析才可以準確判斷。該兩個品種均是太平洋、大西洋一帶頗常見的鯨魚品種。根據初步的解剖分析,鯨魚的身體表面有兩個頗大的傷口,深及骨骼,有可能受感染,大大減低其存活機率。他希望今次事件,可以引起市民更關注海洋生物。

◆鯨魚死亡後,城大海洋動物影像解剖研究組人員連夜解剖檢驗。城大海洋動物影像解剖研究組Fb圖片

謝展寰在西貢會見記者時表示,漁護署在發現鯨魚在香港水域出沒後,已聯同多名專家研究處理方法,但發現事情並不容易處理,專家對此意見不一。「漁護署確實欠缺經驗,但並非介入太慢。」

他認為事件反映市民對待野生動物的行為不恰當,呼籲市民減少對牠們造成騷擾,「關於追責問題,在法例上檢控仍有困難,搜證也是一件複雜的事。」

漁護署署長梁肇輝表示,在接獲鯨魚進入香港水域的報告之後,署方一直想方設法保護鯨魚,包括考慮不同方法引領牠離開香港水域、設立禁船區等,「但設立禁船區相當高難度,因為鯨魚出沒水域很闊,由內牛尾海、牛尾洲、滘西洲東面,均曾出現其身影,如果在這麼大的範圍內設禁船區,會影響很多海上的使用者。」

他強調,特區政府在作出決定後,有繼續思考如何減低船隻進入相關水域,最後署方與水警、海事處使用折衷方法,於鯨魚常見出沒的兩大地點,進行密集式巡邏,一見船隻均要求對方離開。

制定預案應對鯨魚進港

未來,特區政府將採取四項工作,包括加強有關對待野生動物的公眾教育;制定應變預案,以便日後若再有鯨魚進入本港水域時,迅速應對;署方亦需增進相關知識,包括安排漁護署人員到海外吸收經驗;在解剖結果出來後,政府會檢視法例並進行修例,賦予漁護署更多權力應變事件,並考慮檢討《觀豚指引》,列明船隻與大型鯨魚須保持一定距離,令指引更適用於觀鯨。

「要檢控『兇手』,法律理據已充分」

(記者 文森)前年6月底,深圳大鵬灣亦曾發現一條布氏鯨進入其水域,深圳市政府隨後將大鵬灣海域設立為臨時管控區,其間禁止觀光船逗留及漁船作業,貨船及工程船等則需在規定的航道內低速行駛,一旦違規將追討責任,並不時根據鯨魚活動情況調整管控區範圍,直至鯨魚游離深圳水域才取消。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解釋,香港水域繁忙,加上鯨魚活動範圍太廣,設立管控區有難度。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聯同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交代鯨魚初步死因。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今次誤闖香港水域的鯨魚多數在牛尾海一帶活動,活動範圍並不廣。此外,香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涵蓋包括4屬及18種野生動物,以及所有野生雀鳥,遠低於內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近千種野生動物。

鄭家泰倡追究到底

有聽眾致電電台節目表示,如果鯨魚是遭船隻撞擊致死,相信「船隻撞到鯨魚時一定有感覺,不能不顧而去。」聽眾促請涉事船家自首投案。鄭家泰認為,若要檢控「兇手」,法律理據已充分。「如果有人因為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而被檢控,呢樣嘢係冇得拗。因為『所有鯨豚動物』就包括布氏鯨。」

不過,有聽眾認為「追兇」困難,他促請出海觀鯨的人、帶人觀鯨的船家,以及政府均需好好檢討。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