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香港的士服務良莠不齊,為提升質素,香港特區政府建議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引入的士車隊制度、提高「白牌車」載客取酬的罰則等。針對劏客、濫收車資的問題,政府建議引入三級記分制度,兩年內累積被記15分或以上,司機會被「釘牌」3個月至6個月,相關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下周三於立法會討論。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在尖沙咀遊客區直擊的士劏客實況,有旅客被司機要求收取較咪錶高一倍的車資,也有不少的士疑似揀客拒載,趕時間的市民截極都無車載,旅客更慨嘆的士服務影響對香港的印象,歡迎政府採取措施打擊。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會就《2023年道路交通法例(提升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修訂)條例草案》及《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刊憲,下周三於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
兩年累計15分 初犯停牌3個月
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該記分制度把的士司機的違規行為分類為三級制,分別被記3分、5分或10分。其中,濫收車費、拒載及更改的士計程錶等較嚴重罪行會被記10分;繞路、「釣泥鯭」記5分;拒絕發收據記3分。司機兩年內,被記滿8分會收到警告;記10分或以上,司機必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報讀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記滿15分或以上,初犯者會被釘牌3個月,再犯釘牌6個月。
文件指出,濫收車費、拒載等行為涉及欺詐或蓄意行為,建議除了記分,還要追究刑責,初犯而被定罪的罪則維持現行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隨後再次被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運輸及物流局建議記分制在條例刊憲後9個月、即明年4月生效,讓運輸署和的士業界有充足時間做好準備。
這類違規行為有多普遍?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實測從灣仔搭乘的士到尖沙咀,可能是本地客緣故,記者該程車沒有被劏,但發現不少路過的的士都「冚旗」(即司機在車前掛上暫停載客的紙牌,以提醒乘客不用截停),「冚旗」多數情況下是司機因為已有客人網約,或司機交更,無法提供載客服務。
遊客區「冚旗」揀客 旅客搖頭走
到達尖沙咀廣東道遊客區,「冚旗」的士更多。傍晚6時許,記者直擊有數輛的士在行人路邊稀疏排開,其中大部分都有「冚旗」,然而該處並非正式泊車位,的士既不載客又長時間停泊,目的令人費解。
記者觀察約一小時,見到不少遊客向這些「冚旗」司機詢問後失望而回。有旅客逐一向「冚旗」的士司機詢問,也無法截到車,記者跟隨上前聽見有司機用普通話向遊客表示:「100塊(元)走不走?」司機疑似不跟咪錶收費,旅客聽後搖頭離開。記者馬上上前追問遊客,其中一位女士向記者表示:「我們要去的地方在尖沙咀內,這麼近。」同行另一位男士則忿忿不平稱:「他(司機)要收我們(較咪錶)雙倍價錢!」
除「冚旗」的士揀客、濫收費外,無「冚旗」的士也出現拒載情況。記者見紅綠燈前一輛的士疑似正在等客,一名本地市民上前詢問後被拒絕,一臉茫然等下一輛車,這位被拒載市民告訴記者:「他(司機)只載過海客。」記者見此處並非過海的士站,亦上前向該名司機表示想到油麻地,該位司機拒絕接載、一臉不耐煩喊:「我過海嘅!」
載客數倡增至6人 提升的士競爭力
(記者 費小燁)香港特區政府打擊的士違規行為的同時,亦提出優化行業服務的建議。根據運輸及物流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建議將的士最高載客數目由目前5人增至6人,增加競爭力;鼓勵成立的士車隊,車隊最少一成汽車屬較豪華的士,並必須提供網約渠道供乘客預約行程、提出查詢、投訴及在行程結束後就司機的表現評分,以及必須為車隊的士司機提供職前訓練,車上需配備無線上網和電子支付設備等。
引入「車隊制」 設「豪華」的士
文件指出,香港目前有近9,000個持牌人、共涉及18,163個的士牌照,擁有權分散難以規管,加上的士牌照屬永久性質,無須續牌,政府無法在牌照中加入新的牌照條件,因此建議引入的士車隊發牌制度,現有的士車主可組成車隊,向運輸署申請「車隊牌照」。組成車隊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例如混合或市區的士車隊規模須介乎300輛至1,000輛、新界的士車隊則介乎100輛至350輛。
車隊應有最少一成較豪華的車輛和可供輪椅上落,「豪華」的定義是的士應課稅價值最少30萬元或屬於純電動的士,同時軸距應最少2,850毫米,即車廂更寬敞和搭乘體驗更佳。
牌照期限最初不超過5年,運輸署會密切監察車隊的營運,並視乎中期評核結果,延長車隊牌照期限每次不超過5年,並建議賦予車隊一些營運權利,包括准許車隊持牌人為其車隊的士設計車身及標記,以及在機場和跨境口岸為已預定行程的車隊的士劃定指定停車處等。車隊持牌人亦可就預定行程自訂車費,惟在街頭截乘的行程與一般的士按照同一收費表收費。
提高「白牌車」罰則
文件指出,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個案持續增加,因此建議將「白牌車」罰則,由現時首次定罪被罰款5,000元及再次定罪被罰款1萬元,分別提高至1萬元及2.5萬元;以及把吊銷期及扣押期,由現時首次定罪判處的3個月及再次定罪的6個月,分別提高至6個月及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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